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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女大学生踢四岁小女孩的完整的视频后,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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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D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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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17 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LED2013 于 2017-5-17 15: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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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yemm| | 2017-5-17 15:40 | 只看该作者
孩子正是调皮的阶段,对于女大学生这种行为,表示遗憾和强烈谴责,呼吁各方面保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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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莎 2017-5-18 00:42 回复TA
呼吁各方面保持团结,对于处于可以撩的状态的女大学生要保持宽容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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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17 15:42 | 只看该作者
zhuyemm 发表于 2017-5-17 15:40
孩子正是调皮的阶段,对于女大学生这种行为,表示遗憾和强烈谴责,呼吁各方面保持团结 ...

很多**都觉得四岁小孩就是大人了,应该是懂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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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17 15:43 | 只看该作者
大笨象会跳舞 发表于 2017-5-17 13:29
现在的好多父母都不知道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那天坐公交,后面一小孩坐弄我的头发,我转过去看了一 ...

说的对啊,很多小孩子就是欠扁,长大了也不是东西,就知道在网上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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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17 15:45 | 只看该作者
重点在哪里,其实,重点在于素质低的人太多,那个女大学生居然也在论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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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笨象会跳舞| | 2017-5-17 17:33 | 只看该作者
LED2013 发表于 2017-5-17 15:43
说的对啊,很多小孩子就是欠扁,长大了也不是东西,就知道在网上骂人

楼主,息怒呀,好像是你自己发帖的时候就开始骂人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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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笨象会跳舞| | 2017-5-17 17:44 | 只看该作者
LED2013 发表于 2017-5-17 15:42
很多**都觉得四岁小孩就是大人了,应该是懂事的

正因为他们不懂事,没有控制力,所以监护人有责任,女生固然有错,但也不能都往人家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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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123| | 2017-5-17 21:4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了,你自己孩子只是你自己眼里的宝而已,装逼什么,你自己教育不好,自然有人能收拾他,话说,你给人的感觉就是,你小大家就该让你,你的这种行径和**中那些刨人祖坟欺师灭主的人渣一样。人渣!人渣!人渣!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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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like| | 2017-5-17 22:13 | 只看该作者
这女大学生的性格,我如果是她男朋友直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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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莎 2017-5-18 00:43 回复TA
请问你有对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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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000000009| | 2017-5-18 17:49 | 只看该作者
都有错,不过如果是我,作为一名绅士,一般先动口,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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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q007 2017-5-18 19:59 回复TA
对的,先劝诫,后申斥,还不行就辱骂 刺激对方先动手。然后暴揍对方一顿。道德法律都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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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21 14:18 | 只看该作者
发信人: cuipingshan (cps),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女大学生踢孩子之我见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y 17 18:54:26 2017), 站内
  
首先声明:我是男性。
  
视频中有几个关键,版上的很多人都没看到,估计这里的大部分都不是父母。
  
关键1:孩子吵闹,并没有直接与女大学生有身体接触,女大学生坐在里面,是专门出去踢孩子的。
  
关键2:小孩钻到墙角里面,外面是椅子。椅子被踢,向里必然压到孩子,而且很可能是头部等重要部位。
  
关键3:母亲冲上前去的时候,服务员的行为,只针对母亲,没有对女大学生有任何行为。这是典型的偏向。
  
关键4:母亲与服务员冲突后,服务员的行为,是强制的压制,导致了母亲和孩子长时间分离。
  
关键5:服务员在大力压制母亲的时候,女学生一直还处在母亲和孩子中间,而且离孩子很近,是完全有可能、完全可以立即、随时再次伤害孩子。
  
这之后的事情,包括女学生扔杯子等,结尾的服务员打母亲等,都是成人之间的事情,不再以孩子的焦点,因此,这些不再是我认为的关键点。
  
我认为的关键点,是围绕一个核心,就是未成年人、尤其是一个幼儿的安全。本次事件,分为4个法律活动:1:幼儿对周围人的伤害,2:成人对幼儿的伤害,3:周围人员对于幼儿安全环境的影响。4:成人之间的斗殴(不包括母亲扇服务员耳光,但包括服务员打母亲,原因后述)。
  
1:幼儿对周围没什么伤害,这是明显的。
2:成人对幼儿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并且出现了一次伤害,而且随时可以出现二次伤害。伤害威胁是严重的,因为椅子是硬物体,对应的是孩子的头部和胸部腹部,这个硬物和这几个部位都是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女大学生从踢了一脚之后,孩子就已经处于其严重威胁之下。而且,她是坐在里面,为了出气,专门出来,去踢孩子,在法律上,这属于有预谋的故意伤害,而不再是激情反应、过失伤害。这样的人,将来就有可能把别人孩子扔下楼的人、是有可能在学校门口杀人的人。
3:服务员只控制母亲,坚决让母亲与孩子分离、且对女大学生没有任何控制,还让女大学生继续处在原位,使得幼儿受到的严重伤害威胁在持续,同时造成了母亲无法救援。这个行为是严重的,而且是很多人看不到的。
4:其后成人之间的斗殴,另行处理。但是母亲扇服务员耳光不属于这个。而服务员最后拳击母亲脸部则是严重的伤害。女大学生扔杯子等,不属于严重的行为,暂且不论。
  
母亲扇服务员耳光为什么不属于这个呢,是因为这个针对属于3的侵权行为的反抗,即便是拿都东西击打服务员,这都是正当防卫。当时服务员正在实施控制母亲,对孩子的伤害威胁并未减弱。如果说孩子已经在身边,那么母亲扇耳光就是属于4了。但是母亲的目的是去要和孩子在一起,而没能在一起(不管母亲是不是真的这么想,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服务员的行为造成了这个后果)。这个事情,不理解的朋友可以想一想。如果是上次山东的那个麦当劳**、或者如果这个女大学生是一个神经病,或者是一个恐怖分子,或者是一个劳教释放人员。那么服务员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什么后果?这个服务员可能并不是故意或者恶意,但是其行为明显错误。如果是警察在现场,第一要控制、防备的是第一伤害行为人,其次才是第二可能伤害行为人。这个服务员是典型的外貌党、欲望男,看见女学生就同情,就帮忙,下意识地有了倾向性。这个服务员自己肯定没有孩子,所以还不能明白保护孩子的重要性。
  
本案中,第一核心是幼儿的安全。至于幼儿的吵闹,与幼儿的安全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版上很多人的言论是典型的忽略未成年人安全言论。让这些人去面对幼儿,幼儿的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很多幼儿园老师也是这个心态,因为幼儿的吵闹而对幼儿进行体罚和侵犯。对于幼儿甚至未成年人,必须要先明白一个基本原则:未成年人即便是用刀伤了人,也是可以免于一定程度责罚的,幼儿是全免的。这就是重庆那个11岁女孩把2岁小孩扔下楼,免于刑罚的原因。不管这个规则是否完善,但是这是基本规则。这是我们这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不容置疑的。而幼儿的父母的疏忽和失责,另行处理。11岁的孩子,干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尚且无法、不能予以伤害,对于一个4岁的幼儿的吵闹,你一个成人如何可以去肉体伤害呢?大家想一想,谁更像那个11岁的小孩呢?是这个4岁的幼儿呢,还是这个女大学生呢?这个女大学生,以前是不是就是11岁女孩呢? 说实话,我看到视频的时候,看到女大学生专门挤过椅子,去踢孩子,我的感觉是毛骨悚然。我如果是她男朋友,我坚决不会娶这个女人,说不定那一天,晚上她就会拿着刀在我耳边转悠。
  
本案的关键在于:::::无论幼儿多么让人讨厌,都不能成为伤害幼儿的理由。无论现场如何混乱,幼儿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版上的男人们:如果你们的孩子和老婆被这么打了,你们会怎么办?
版上的女人们:如果你们的孩子被这么打了,你们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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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21 14:26 | 只看该作者
从视频看,女大学生怒气冲冲没有沟通就冲过两排座椅怒踢小孩子,有人说没有踢到不应该被打。这样的情况下,这么高大的女人踢一个四岁孩子,踢到不得重伤,这时候任何一个正常的父母都会扑上去打,这是正常父母的反应,没有当父母的人没有资格评价!至于后面女学生更恶劣,不敢打那母亲,临走时候拿东西扔另外一个抱着红色衣服小女孩子,这个小孩子是那母亲朋友的孩子吧,完全没有参与到冲突里,却被女学生再次攻击,这更加恶劣!至于店员被打也是由于这次攻击,店员一直拉偏架,没有任何店员拉走女学生和他男朋友,导致女学生再次攻击另外一个小孩子,也导致了店员被打,并且也打了那母亲,作为店家没有保护好客人还攻击客人。要是我就不是和女学生的事情而已了!
  试想下,幸亏女大学生的男朋友也比较冷静没有出格,如果女大学生男朋友或者她本人,第二次攻击另外一个小女孩子的时候是用的火锅或者开水,不但拉偏架的店员要被打死,店家也要巨额赔偿!这些店员反应很快,可是只拉那母亲,又不拉走女大学生,这种拉架是引火烧身,还不如躲起来,外人看来感觉几个男店员是认识女大学生一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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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21 14: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正确的结论是,女大学生与男朋友闹别扭 为出气脚踹无辜4岁女童

如果有人说这4岁孩子是熊孩子活该被踢,那么是不是你也会同意,你走在马路上,任何人看见你只要觉得你不顺眼,就可以冲上来打死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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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2013|  楼主 | 2017-5-21 15: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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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q007| | 2017-5-22 19:4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猪是视频小孩家的亲戚一类,大量的揣测  和假设。且都是假设一方被打。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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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305| | 2017-5-24 23:2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楼主也不咋地,素质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一个公共场合以老卖老,或者是以小卖小.都是那种市井人的做事风格,在这种人眼里,别人再大的事情,都是小事,自己再小的事情都是大事.公共场所对于他们这类人来说,根本没这个概念,一旦你提出来,他们就会以大人干嘛和小孩子过不去.
只能说现在的自私的人太多.

如果说服务员拉偏架,我可以理解,这个小孩子的母亲放任小孩子打闹,服务员说了也没用,当然不爽了,影响人家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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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三翟邢止胃| | 2019-4-1 09:5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服务员拉偏架,我可以理解,这个小孩子的母亲放任小孩子打闹,服务员说了也没用,当然不爽了,影响人家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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