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2013 发表于 2024-8-29 23:54

一女子收38万彩礼退婚不退钱的做法,是现实默认的吗

近日,山东济宁市梁山县一女子收38万彩礼后退婚不退钱,遭男方家庭多次声讨引发全城关注。

据男方母亲通过社交平台反映,2023年4月份,她的儿子与同县城一女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并向女方支付了38万元的彩礼,后双方解除婚约,经法院调解后女方家庭未在第一时间退还彩礼钱。

为了要回彩礼钱,最近几天男方家庭多次在女方家庭经营的火锅店门口讨要。

8月29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当地一名知情人士那里了解到,引发网络关注后,8月28日,当地派出所等多部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29日,梁山县法院又再次约见男方家属。最终,女方向警方退回31万元,加上之前法院调解退的2万,一共退回了33万元。

比神乐 发表于 2024-8-30 08:27

钱到手了就不肯拿出来

ezcui 发表于 2024-8-30 09:17

婚姻成买卖

xch 发表于 2024-8-30 11:10

所以我说女人贪得无厌

mbutterfly 发表于 2024-8-30 11:25

哎,自由恋爱不会吗,非要相亲?

15922767850 发表于 2024-8-30 16:07

mbutterfly 发表于 2024-8-30 11:25
哎,自由恋爱不会吗,非要相亲?

自由恋爱,也会给彩礼钱的,不过自由恋爱,感情更为坚固。

jlc317 发表于 2024-8-31 14:29

ezcui 发表于 2024-8-30 09:17
婚姻成买卖

交易与条件

丙丁先生 发表于 2024-8-31 22:52

在中国,彩礼是传统婚俗的一部分,通常由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家庭,象征着对女方的尊重和对未来婚姻的承诺。然而,随着时间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彩礼的意义和作用也在发生变化,有时会引起争议和纠纷。

关于您提到的案例,一名女子在收到38万元彩礼后解除婚约并不退还彩礼的做法,并不是现实默认的做法。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如果婚约未能履行并非由于双方共同意愿,而是单方面原因,那么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婚约未能成立或者被解除,且原因不在双方,则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在这个案例中,男方家庭通过网络和公共途径声讨,并且最终通过法院调解和警方介入,女方退回了部分彩礼。这表明,虽然习俗和传统在某些地区可能仍有较大影响,但法律提供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

这个案例也反映了中国社会中关于彩礼问题的复杂性,包括传统观念与现代法律之间的冲突、经济负担以及个人权利的保护等。对于彩礼的问题,社会舆论和法律实践都在不断进化,以寻求更加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jlc317 发表于 2024-9-1 16:08

有幸只是订立婚约而无正式登记,否则一分也退不到

qintian0303 发表于 2024-9-1 18:07

新婚婚姻法征集建议里面好像有有关彩礼的描述,让大家非常诟病

jlc317 发表于 2024-9-1 18:32

借婚恋之名敲诈敛财,现代彩礼早已沦为陋俗

mbutterfly 发表于 2024-9-2 08:14

15922767850 发表于 2024-8-30 16:07
自由恋爱,也会给彩礼钱的,不过自由恋爱,感情更为坚固。

哦,也分地方的。习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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