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匠人
发表于 2009-4-1 21:21
关于三版主人选,匠人把决断权留给大家
鉴于昨天的投票结果有争议,匠人验票不谨慎,先道歉。具体情况,就不转述了。现在想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br /><br />您支持下面两位网友中的谁当斑竹?<br /><br /><font color=#FF0C09>韩秋婷<br />芯行天下</font><br /><br />回贴者,请直接说明支持对象,二选一。<br />意见收集截止时间:4月3日19:00<br />
zyok
发表于 2009-4-1 21:29
芯行天下
wujing198
发表于 2009-4-1 21:42
本版竞争激烈啊
其他版还好多空缺呢。
S448
发表于 2009-4-1 22:09
我认为应该是韩秋婷。
不是支持谁,我只对事不对人。<br /><br /> 既然当初规则是这样制定的,不违反规则,就要按规则办事。这就好比我们写了一个产品的程序,可由于用户的误操作,程序跑乱了,我们是应该责备客户呢,还是应该给自己的程序找Bug?我认为一个好的程序是不能给用户误操作的机会的。<br /><br /> 相当年悉尼申请举办奥运会,后来爆出贿赂丑闻,可奥运会并没有因此取消在悉尼举办,还有世界杯上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br /> <br /> 大家为何心胸不能再开阔些呢?上个论坛就是远离现实的利益争执,大家开开心心的,一个三版主这样的虚名大家值得这样挣吗?我看谁当都一样,不合适扯了再换。<br />
wangkj
发表于 2009-4-1 22:16
得仔细考虑,两位先pk一把。
sz_kd
发表于 2009-4-1 22:22
芯行天下
平常人
发表于 2009-4-1 22:22
鉴于匠人的不作为,任由她的马甲蒙骗不明真相群众,建议
谁能一眼看出3楼与楼主是一个人还是2个人,这种马甲不但害了群众,也害了匠人,让匠人的公信力严重下降。<br /><br />鉴于无法区分这2个ID的真伪,建议集体抵制这2个ID,对这2个ID发的帖不点击不回复,直到群众不再受蒙骗不再上当。
wangkj
发表于 2009-4-1 22:23
匠人太性急了,应该有一周,重新统计的时间。
不然,很多人,看不到热闹。<br />而且,要求ID投票,必须分数高过1000的才有效。<br />否则,跟电源网站那个垃圾系统有啥区别。<br /><br />以前的算是初选,这次是决赛。<br /><br />人家选总统,第一波不过半,还要重来呢。
sz_kd
发表于 2009-4-1 22:24
LZ应该是真匠人~~~~~~~~~~~~~
iC921
发表于 2009-4-1 22:31
匠人你这个帖子有没有根据啊?
如果当初那个规则里不存在那样的制约,那是人家恰当利用规则。你无权发这样的帖子或发了也无效啊。<br /><br />关于这个,请说明一下。我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多嘴了~
ODQQDO
发表于 2009-4-1 22:31
要是5选一,我选HotC51
<br />韩秋婷 <br />芯行天下 <br />NE5532 <br />红心j <br />HotC51 <br /><br /><br />要是5选一,我选HotC51 ,他回贴积极,热心,有时间,也回得了大多数人的贴。虽说很多人反感他的某些方面。但可以改呀。 <br />
潜艇8421
发表于 2009-4-1 22:32
顶平常人!
平常人 发表于 2009-4-1 22:22 侃单片机 ←返回版面 <br /><br />8楼: 鉴于匠人的不作为,任由她的马甲蒙骗不明真相群众,建议抵制匠人<br /><br />//-----------------<br />21IC 的仿真马甲真的很恶心的!
huangqi412
发表于 2009-4-1 23:04
匠人不作为...
程序匠人
发表于 2009-4-1 23:15
回复
1、马甲的事情我们另谈。(仿冒马甲由来已久,匠人也不能以公谋私。不能因为他“山寨”了匠人,匠人就去打击他。不过,匠人也已经声明过“约法三章”了,逾越红线,自会处置。另外匠人的**是个人原创,和签名一样被保护。如果冒用,匠人可要**或追究。)<br /><br />2、这次的竞选,虽然规则上没有说明,但是作弊在任何一场竞选活动中都是禁止的。这是“隐藏规则”,无需特意说明(就像考试不能作弊的规则一样,无需每次都公示。)。不过,这次只能说有“嫌疑”,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匠人也不能定夺。只是希望当事人能自己有个回应,消除大家的质疑。同时也希望大家有个公断。<br /><br />3、记得上次我们版面选斑竹也出现过竞选风波。好在当事人明理,认错积极。很快就平息了。所以我觉得,出了问题不可怕,只要勇于面对,就可以解决。转移贴子乃是下策中的下策。<br />
iC921
发表于 2009-4-1 23:29
匠人你这是为自己辩解了,留言几句
iC921 发表于 2009-4-1 23:17 侃单片机 ←返回版面 <br /><br />21楼: 倒什么倒,现在论坛够伤心的了 <br /><br />这会我想明白了: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由一个有意为难匠人的人来猛点----其实,要增加点击挺容易,打开n个同址网页,用浏览器全部刷新功能,一次几十都没问题。<br /><br />呵呵,这个人可以是我,或者匠人本人,也可以是参加评选的任何人。<br /><br />现在论坛够伤心的了,许多版块在没落。建议取消结果,冷静冷静后重来,规则考虑周密点。我看那个竞选帖,大都亮技术,其实没啥意思。重要的要亮思想,对版块,对论坛的看法,要有大局观,要站在牵动整个论坛的高度看问题。现在本版块已经够热了,发烧了,影响了论坛发展的均衡性和整体发展性……能解决这个问题的版主才是好斑竹。<br /><br />很久没有进入过本版块,今天早上意外进入,建议你们到“农村去”……<br /> <br /> <br />
hotpower
发表于 2009-4-1 23:35
哈哈~~~应该遵守规则,不能出尔反尔。
程序匠人
发表于 2009-4-1 23:53
呵呵,随便大家啦,反正匠人听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少数服从多数吧,这样更民主一些。
iC921
发表于 2009-4-2 00:13
要么就按规则,要么就取消
但不能否(取消)了mm的成绩和资格,她同意重来,最好。如果重来时出现并列,应该优先她。<br /><br />匠人不要讲你那个潜规则,那是恰当利用规则。规则不严密,不能怪谁。没说明的事情不能当作规则。
潜艇8421
发表于 2009-4-2 00:19
小mm 跟IC921还真有一腿!
宇审飞船
发表于 2009-4-2 00:42
PK
对事不对人,建议两人PK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