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的版权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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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infeng 发表于 2008-10-1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hunyang 发表于 2008-10-1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开源”的原则,版权仍然归原作者

&nbsp;&nbsp;&nbsp;&nbsp;只是在非商业应用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原作者的同意自行使用全部或部分开源项目的资源,类似的,对开源项目内容也可以未经原作者的许可以非商业目的向第三方公开,但应保留原作者或机构的名称。<br />&nbsp;&nbsp;&nbsp;&nbsp;以上是国际通行原则,但在国内大环境下,对商业产品的盗版、仿冒都是普遍现象,尊重开源原则恐怕并不现实,所以开源活动在国内可以说缺乏社会基础,本站的DIY活动算是一种尝试,一切看形势的发展吧。
crazyk 发表于 2008-10-1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觉得很关键

楼主所说的问题也是我一直考虑的,确实,在国内存在着这种问题,拭目以待国内探索者的高招!
sinanjj 发表于 2008-10-1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GPL 协议

可以修改,&nbsp;商用.<br /><br />但是必须同样开源(使用了源文件的部分).<br /><br />详细的遵守GPL就可以了.&nbsp;如果有的公司用了源文件不开源还可以告他.&nbsp;(美国有类似的例子.&nbsp;GPL协议是非常严谨的.....)
chunyang 发表于 2008-10-1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说也是西方流行的一种方式

但在国内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具备执行基础。
sinanjj 发表于 2008-10-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有志愿者负责维权

GNU的官方网站上招募hack志愿者(不知道有没有培训,&nbsp;哈哈,&nbsp;有空俺也报个名),&nbsp;对一些疑似侵权的软件进行反汇编,&nbsp;查找是否使用了源代码.<br />可以去gnu的官网上,&nbsp;contrib链接里看需要的工作看到.<br /><br />著名的案例就是nvdia的驱动.&nbsp;最后nvdia从写的.<br /><br />GPL的核心是&quot;饮水思源&quot;.&nbsp;你用了不要紧,&nbsp;盈利了不要紧,&nbsp;只要贡献就行了,&nbsp;而&quot;开源&quot;--&gt&nbsp;&quot;快速高效培养&quot;&nbsp;---&gt&quot;贡献&quot;&nbsp;的方式构成了良好的环境.<br /><br />当然,&nbsp;重要的是人的素质了.......<br /><br />中国确实有问题,&nbsp;所以,&nbsp;我的意见是:&nbsp;用类似GPL协议的法律文件做后盾,&nbsp;灵活运用,&nbsp;打造有中国特色的&quot;开源&quot;-&gt&nbsp;&quot;贡献&quot;&nbsp;--&gt&nbsp;&quot;开源&quot;&nbsp;模式的社区.<br /><br />关键是监督机制了.......<br />实际上,&nbsp;一切的核心还是人的素质,&nbsp;从这点上看,&nbsp;中国和西方的(技术/人品)差距就不言自明了<br /><br />
chunyang 发表于 2008-10-19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靠“素质”是行不通的

&nbsp;&nbsp;&nbsp;&nbsp;得靠制度。当然,这很大程度上也是个先有“**”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不过对中国这样的国家而言,制度建设才是首要的,等人民大多自发拥有了相应的“素质”,恐怕是在很遥远的来来了,这时只能制度为先,是规范,也是引导,只是目前连更重大的问题都还没有着落,这些细微末节不会有人关心的,就是争也得从根本的层面争起。
 楼主| winfeng 发表于 2008-10-2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和制度都靠不住的情况下:

中国的开源会使中国的工程师更“贱”!<br />中国的开源会使中国的企业主更不重视知识!就像盗版!<br />中国的工程师通过开源自己提升的自己的能力,然后再把自己贱卖给企业主,其实就是大家合伙把自己给贱卖了!<br />中国的开源不会对整体行业有好处!
sinanjj 发表于 2008-10-2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用于创业呢?

&quot;中国的工程师通过开源自己提升的自己的能力,然后再把自己贱卖给企业主,&quot;---------------------不是每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交给别人去掌控的.&nbsp;<br /><br />归根结底,&nbsp;还是人的能力大小的问题.&nbsp;<br />
 楼主| winfeng 发表于 2008-10-2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创业就是自己卖给自己!

没有改变什么!
hq_y 发表于 2008-10-2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雇

  
sinanjj 发表于 2008-10-2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我大一, 四处碰壁的时候

有一位老师愿意做我的导师,&nbsp;并做了第一个项目.&nbsp;我在各处储备技术,&nbsp;在论坛上得到很多人的帮助,&nbsp;后来我一路顺风顺水.<br /><br />当然,&nbsp;本人的公关能力和历史上的挫折造成的坚韧不拔的精神确实起了一定作用,&nbsp;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当时有人肯定了我,&nbsp;承认了我的发展前途,&nbsp;并帮我完成了最初的技术储备.&nbsp;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要在论坛活跃的原因之一,&nbsp;回报,&nbsp;记得当年的第一个难题是在chunyang前辈等人(具体哪几个记不清了)的帮助下解决的.<br /><br />很明确的说:&nbsp;当时我上这个论坛发贴的原因很明确,&nbsp;很功利,&nbsp;要快速的解决问题并找到答案,&nbsp;(然后去圈国家的钱...).&nbsp;<br /><br />但是现在,&nbsp;项目做完了,&nbsp;没有难题了,&nbsp;我也一直在回答些别人的问题,&nbsp;有些领域我也做的很好了,&nbsp;可也回答一些非常弱智的问题.&nbsp;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呢?<br /><br />自己创业是卖给自己,&nbsp;那在这个论坛提问得到的回答算不算是卖给自己?&nbsp;<br /><br />我是获利了,&nbsp;但我会回报,&nbsp;这样这个论坛才会持续下去.<br /><br />当然,&nbsp;最重要的,&nbsp;还是选中了本人这一高素质精英,&nbsp;自觉遵守某些人不可理解的原则.&nbsp;(是显得高尚了点....)
木头东瓜 发表于 2008-10-2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南姐姐出手就是不凡啊

哈哈
chunyang 发表于 2008-10-20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把握好度,物极才会必反

&nbsp;&nbsp;&nbsp;&nbsp;不给人现成,所谓“鱼售于出钱人,渔授于有心人”。
sxggj 发表于 2008-10-2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现在做的这么堆积木的项目

用得着讨论版权的问题吗?
古道热肠 发表于 2008-10-2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堆积木,长大盖高楼

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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