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不太懂公司法,请有经验的同僚帮忙分析一下

[复制链接]
3172|14
手机看帖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跟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goooog|  楼主 | 2009-11-13 1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目前遇到的创业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A公司,白手起家,目前规模很小,其中甲为市场销售人员、公司董事长,占40%股份;乙为技术人员,公司所有产品的开发者,占40%股份;丙为生产管理者日常管理者,占20%股份。A公司专门为其他公司做产品配套,遇到机会就会重新成立一个新公司,实际上A公司相当于一个孵化器。

现在A公司准备和B公司共同成立一个C公司,假设A公司占C公司51%的股份,甲担任C公司的董事长。
那么作为乙:
1、会不会对C公司失控?
2、是否应该在C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3、乙具有哪些潜在的危险?应该如何面对?

注:甲同B公司负责人是多年生意上的朋友。

相关帖子

沙发
PowerAnts| | 2009-11-13 14:54 | 只看该作者
1. 首先你要明确,A公司是以法人资格入股B公司,作为A公司的股东,丙作为自然人,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干涉B公司事务的,任何事情都要走官方路线。
2. 没有规定,B公司在法律上只对A公司负责,而不对甲、乙、丙三个人分别承担责任,如果不是代表A公司,B公司甚至可以拒绝丙进大门;
3. 要么高调做事,要么夹着尾巴做人;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板凳
goooog|  楼主 | 2009-11-13 19:5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蚂蚁.
很多做技术的可能多我的这种担心嗤之以鼻,不过中国人就这样,共患难易,共享乐难.
多少人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换回来的往往是为他人做嫁衣.我就曾经这样失败过,所以有时候会很谨慎.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地板
李冬发| | 2009-11-13 22:09 | 只看该作者
小人能共享乐,君子能共患难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5
原野之狼| | 2009-11-14 12:22 | 只看该作者
蚂蚁说的有问题
应该是 公司A和公司B是公司C的股东,这个股东是以法人出现的,而不是自然人。
再回答下楼主的问题

那么作为乙:
1、会不会对C公司失控?
答:C和你没有关系
2、是否应该在C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答:如果C愿意,你也愿意,当然可以。
3、乙具有哪些潜在的危险?应该如何面对?
答:主要关注A就行了,组建C是A的投资行为,所以有一个投资回报率,这个投资收益最后反映到A的股东当然也包括你。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的组织结构并不科学,怎么没有提到总经理呢?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6
goooog|  楼主 | 2009-11-15 19:0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C公司还处于酝酿阶段,总经理这些职位其实还没有考虑好.
我主要考虑或者担心的是如何保证C公司规范运作,不要出什么问题影响企业发展,
就是如何制衡,才能不危害投资方利益,股东利益.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7
HWM| | 2009-11-16 12:51 | 只看该作者
40%51% = 20.4%,这就是你在C中的股份占比(注意,合并了以后就没A和B了)。原来B(假设为一人)将占C49%的股份。甲担任C公司(A+B)的董事长是因为原来A占大头(51%),他作为A的代表入主C。若你们自己都不能拧成一股绳,董事长地位完全可能易主。

至于乙的担心,关键要看乙自己在A中的真实地位——即原来A公司的价值主要是市场还是技术,还有甲乙丙原来的合作基础(这里有相当部分是RP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乙作为原来A的大股东之一(就股份占比来说,甲乙同权),完全可以在A+B的过程中起到相应的作用。若不能,则问题就不在股份上了,毕竟现实不是象做算术那么的简单的。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8
Dongfangyuxiao| | 2009-11-24 22:1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怎么这么少人顶?:D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9
涛行九天| | 2009-11-24 22:37 | 只看该作者
规模小还整出这么多公司,你们累不累啊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0
...| | 2009-11-25 09: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世界上就有一些好名头的人,什么总经理,甚至董事长之类,把公司做得很烂,但在外面面子大啊,其实GP不是。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1
yslf1985| | 2009-11-25 21:41 | 只看该作者
这属于案例分析么!!!?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2
iC921| | 2009-11-25 22:32 | 只看该作者
想学习,可是,可能没用吧,对我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3
SeaSun| | 2009-12-5 19:26 | 只看该作者
A+B=C?

很尴尬的合作,很明显,甲占了主导权.

应该是这样才好 甲+已+丁(B公司的投资人)=C.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4
kkk666| | 2009-12-25 12:1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5
judge| | 2009-12-25 20:05 | 只看该作者
派一个会计就OK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发新帖 我要提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4

主题

368

帖子

0

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