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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把“分数”这一栏调到最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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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anprin|  楼主 | 2009-12-22 1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沙发
水清音| | 2009-12-22 14:41 | 只看该作者
分数栏的设置仅是为了提醒用户帖主所设定的悬赏值,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
如果LZ觉得有伤大雅的话,可以发起投票,我们尊重民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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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iC921| | 2009-12-23 20:08 | 只看该作者
水mm好象是你们不是了,呵呵……

你们挂上去的时候,搞过投票,征求过民意吗?你们这连先斩后奏都不是,放上去也不问一声这样好不好,行不行……因此,你们不要转嫁责任,要发起投票的是你们,而不是楼主或者是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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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iC921| | 2009-12-23 20:10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在下也有个折衷的方案。非要显示这个分数(只是一个悬奖分而已),不妨让它隐蔽一点儿,不要那么显眼。

比如紧跟帖子标题之后,或在标题之前,但不单独占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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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C921| | 2009-12-23 20:20 | 只看该作者
站在服务的角度看,水mm的回帖有点“粗鲁”了。不能把难题推给用户的,那不是他们的网站,能提个意见已经相当不错了。站方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应该主动出击,积极调查,并给出“最佳回复”,不要“有则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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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C921| | 2009-12-23 20:2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给气力弱弱的用户增加负担,更不能上他们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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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C921| | 2009-12-23 23: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iC921 于 2009-12-23 23:19 编辑

对了,我也应该犯了一个错误。

楼主说的是帖子里面的积分。我说的是帖子列表中的积分。不管是哪种吧,性质都一样。一个帖子要突出的是什么?不是ID的分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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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清音| | 2009-12-24 10:12 | 只看该作者
抱歉,文字无色彩,921大婶可能误解了我的态度!
毕竟众口难调,而这个问题提出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才让LZ去发起投票的!
我们一直**既来之就是一家,大家都是平等的,也才支持投票决定,这个欺负弱小的罪名我可担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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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C921| | 2009-12-24 18:30 | 只看该作者
有则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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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水清音| | 2009-12-25 09:41 | 只看该作者
沟通才会进步!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考角度,也才会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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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kanprin|  楼主 | 2009-12-30 08: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发完这个帖子我才发现原来之前我就提出过**,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
看到要发起投票我就悠悠的飘过,不想再多说什么,又不是撑着蛋疼。
还是ic921比较热心,两个帖子都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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