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uljia 于 2010-3-2 11:56 编辑
举个例子,假设现在还没有人做可以实时发送回汽车位置的 GPS+GPRS 模块做汽车定位器,其中有成品模块,GPS,GPRS,还有编程开发工作,即用单片机编程控制它们,
那么,经过检索和市场调查,市场上还没有这种东西,第一个做出这种东西的,可否申请专利?
如果能申请而且获得授权,权利要求书写得好的话,最大可以保护到什么程度?别人都不能做由“GPS+GPRS+单片机”组成的,具有这种功能的产品了?
如果有人提出证据,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有文献公开报导、或者已有公司在卖这种产品,是不是这个专利就可以被宣告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