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各位电工跳槽时候,抵制单修或者所谓的大小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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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hizaigaole 发表于 2010-9-1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呼吁各位电工跳槽时候,抵制单修或者所谓的大小礼拜.

现在这股风气很坏!
McuPlayer 发表于 2010-9-1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待遇能跟得上也未尝不可,没必要一律双休
工厂环境,要五天工作制确实有困难,生产进度是以天为单位,而不是工作日,跟政府部门是不同的。
chenyongand 发表于 2010-9-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老板啊,总想对你进行洗脑,动不动就人家都单休呢,人家的工资都比我这还低呢,总是拿别人不如自己的地方来和自己比。咱自己不争取,吃亏更多 的还是自己
sheriff 发表于 2010-9-1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主。如果有比较赶时间的任务可以偶尔加班,但规律性的单休或大小礼拜要坚决抵制。
ayb_ice 发表于 2010-9-1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
比如每天工作7.5H,每周5.5天呢
关键要抵制加班不给钱的<或很低的>,而且要经常加班的
5880527 发表于 2010-9-1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六天,真的烦躁的,哪怕是六个半天
w522930954 发表于 2010-9-13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teddeng 发表于 2010-9-1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工作性质吧,事务性工作,多一分钟也是多;真是研发,时间全贴进去都不够。。
yewuyi 发表于 2010-9-1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同意双休,工程师也需要休息。。。
mbutterfly 发表于 2010-9-1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6L说的很对
pineapple2009 发表于 2010-9-1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面试的时候说双休,结果两年了,默认是单休了,周六不来还得请假,请假领导还不愿意,悲剧啊
seabada 发表于 2010-9-1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人啊
liaojihua2010 发表于 2010-9-1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能提高增加能力的话,单双休区别不大,等到翅膀硬了,什么时候都可以休息,不过如果工作比较乏味,又要单休,那还真是要命的。
ruiwei0201 发表于 2010-9-1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 到“直通中南海”去反映啊,让胡爷爷来帮着解决。。
zhlok520 发表于 2010-9-1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lok520 于 2010-9-13 14:57 编辑
没有必要
比如每天工作7.5H,每周5.5天呢
关键要抵制加班不给钱的,而且要经常加班的
ayb_ice 发表于 2010-9-13 11:14

底薪高的话(达到该企业规定没有加班费的底薪),还会有加班费吗?大多数人还是拿钱和自己的付出来心里平衡的。
jancey 发表于 2010-9-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只有深圳不双休的情况很普遍?
 楼主| shizaigaole 发表于 2010-9-1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能提高增加能力的话,单双休区别不大,等到翅膀硬了,什么时候都可以休息,不过如果工作比较乏味,又要单休,那还真是要命的。
liaojihua2010 发表于 2010-9-13 14:37


悲剧啊。

你翅膀能多硬?

如果不抵制这股风气,
漠视法规,剥夺大家法定休息的时间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即使你自己当老板也不能想啥时候休息就啥时候休息
zhlok520 发表于 2010-9-13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楼主| shizaigaole 发表于 2010-9-1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开通的中南海直通专线地址,
大家去和胡总反应,

这个事其实是个牵涉到人民基本权利的大事,
有立法,
没落实!
icecut 发表于 2010-9-1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1/5工资可以.也就是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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