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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hell.albert 发表于 2010-12-1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hell.albert 于 2010-12-20 07:04 编辑

标题隐藏,为了个人安全.
 楼主| shell.albert 发表于 2010-12-1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ell.albert 于 2010-12-20 07:03 编辑

大过年的,没工作了,怎么活啊.
longer48 发表于 2010-12-1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期间的成果应该归公司
OverLook 发表于 2010-12-1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情都经历过那活着也没啥劲了。
你管他呢,就是不给他们!  都已经撕破脸了, 索性到底。
xlsbz 发表于 2010-12-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3中选择  (1)不给
                (2)给
                (3)人为弄些bug再给

建议你参考3楼longer48的做法,就是说成果应该归公司

他不仁 咱们没必要不义
 楼主| shell.albert 发表于 2010-12-1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求建议!!!!
arao 发表于 2010-12-19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懂法律的人吧
areshan 发表于 2010-12-1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给公司!要是对自己有用,自己备一份!
shizaigaole 发表于 2010-12-1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给。

但是以后出啥问题,就没有必要管了。
救火车 发表于 2010-12-1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归气愤,建议楼主不要做太离谱的事情。
山不转水转,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再打交道。往远处看吧。
jerkoh 发表于 2010-12-1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给!你写代码期间 老板给你工资吧!
mcuisp 发表于 2010-12-19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要的话,就要给,但是要注意保留交接记录。
交接时需要公司主动的。
但楼主有配合的义务,不给是要负责任的。
icecut 发表于 2010-12-1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求他给你辞退赔偿就可以了。
Amberay 发表于 2010-12-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个小年轻

没有定力
zyb2008 发表于 2010-12-19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不懂技术的多了啊,呵呵,要总是和他们对着干,得有多少技术人员辞职啊。做好自己的技术,觉得可以就干,不称心就在找新的
xwj 发表于 2010-12-1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给你的补偿给了的话当然给,不然先作为条件留着吧(但最后还是应该给的)
chenjinjin04 发表于 2010-12-1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不追究就应该没问题!要的话,还是给
一心爱你 发表于 2010-12-1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和小领导对着干的时候,尤其小领导是老板亲信,就注定了你肯定要被迫离开。这时候就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目前,肯定要给的,但可以作为和公司谈判的条件
lelee007 发表于 2010-12-1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甭扯淡啦,老板既然敢撵你走,说明他根本不担心做不出来你的那点东西

我估计也是么什么难度的,随便捏几个人过去就能作出来的东西

而且你们老板可能并不着急、并非等着你的代码出来然后产品可以抢时间面市

所以。。。。。。。。。。。。。。。。。。。。。。。。。。。。。。。。神马都是浮云

LZ自己不够淡定,跟同事对着干是最傻的,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除非你不想呆那坑了

什么地方都总会有乍眼睛的人,性格不同,理念不同,价值观不同,站队不同罢了,对着干是完全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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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2792 发表于 2010-12-19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老板,我不要楼主写的东西也要辞掉楼主,我请人干活的,不是来拿工资,看不到干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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