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财政部称,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
按照规定,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办法指出,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着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