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初定须知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后。中专、专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资格;专科毕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初定学历最低为本科的系列除外);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工作后可初定助理级资格,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毕业工作后可初定中级资格。专业不符者或初定后需评转其他系列者,须参加职称评审。
二、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可办理初定及评审。
三、职称信息系统将自动核验申报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未能完成系统核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企业总部在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2018年起,全市各系列初、中级职称初定均采取网上无纸化受理,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初定申报表存档(须正反双面打印)。
五、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初定审核结果按季度公布。每季度末申报职称初定的人员,如未能在当前季度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将顺延至下一季度公布。
六、初级职称由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受理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学会)等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制作发放证书;中级职称由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后,市职称办复核认定发文后,由职称初定受理点制作证书发放。
七、关于初定教育验证码:
(1)在线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提取 ,只可填写12位数字;
(2)2002年前毕业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提取;
(3)国(境)外的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提取;
(4)江苏省学位认证报告编号在江苏省学位证书认证报告中提取;
(5)教育部学位报告编号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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