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为2.40—2.50V/单格,电池放电后要及时充电,充电初始电流不大于4C20A,时间12—16小时。 (2)浮充使用时,充电电压为2.23—2.25V/单格,充电电流不大于0.2C20A,要保持连续浮充,以使电池保持满容量。 (3)严禁倒置或装入封容器中充电与使用,不要接近火源或在高温的地方安装和储存。不宜过放电,如过放电应立即补充电,不要使电池短路。保持电池清洁。 (4)该电池已充足电出厂,应储存在常温于燥通风下,储存6个月后,应对电池补充电一次。 (5)红包端为正极,黑色端为负极。储存和使用中绝不可接错或短路。安装使用时连接的部件必须紧固,避免因接角不良而导致危险。 (6)蓄电池的使用温度范围为-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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