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古代,做好人好事也这么不容易吗?
子路:高尚的品行需要社会风气和体制的扶持
在古代,做好人好事也这么不容易吗?
子路:《独异志》里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魏朝时,有个名叫鲍子都的人,傍晚在野外行走,看见一个书生突然心痛,魏子都下马替书生揉摸心口,但是没有好转。一会儿,书生死了,他检视书生的口袋,里边有一卷写在白绢上的信,还有十块金子。
魏子都于是卖掉一块金子,用来购置棺木,埋葬书生。其余的金块,他悄悄地放在书生尸体的头部下面,把书信放在书生肚腹的旁边,然后合棺下葬。
几年以后,魏子都又去野外行走,有个骑白马的人追赶他,赶上以后,认为魏子都是盗贼,盘问魏子都他儿子的尸身所在。魏子都告诉了他,并且带着他一起去打开坟墓,取出那书生尸身下边藏着的九块金字。他们还在书生的腹部旁边,找到了那一封信。全家人都很感激魏子都的德行仁义。从此以后,魏子都的声名大振。
有人认为,这事放到现在肯定不可能发生。先不说拾金不昧的人还有没有,就算有,他也会被死者家属告到法院,明明有二十块金子,你才还给我九块!
如果做好人好事不但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需要背负上风险和骂名,那么人情冷漠、道德滑坡也就不足为奇。在小悦悦惨剧中,唯一伸出援手的拾荒老人却被邻居指指点点,最终感叹一句:“做好事,我觉得不容易。”长此以往,人人都对受伤妇孺、跌倒老人视而不见,后果将不堪设想!
高尚的品行同样需要社会风气的扶持和倡导。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又说“仁者必有勇”。老师认为,勇敢应与美德同在,见穷困落难之人,顿生仁慈之心,关键之时出手相助,此为仁勇;伸张正义,敢为民请命,嫉恶如仇,敢打抱不平,此为义勇。
我一生好打抱不平、仗义执言,虽为自己惹来不少麻烦,不过对得起良心,好过与愧疚为伍。事实上,也只有社会风气向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每个人在遭遇不幸的时候,都能得到及时救助,百姓才能活得踏实安心。
应该如何改变这样的社会风气?
子路:良好的道德需要法制的保驾护航,道德的单兵独进,不可能取得满意的效果,甚至可能苍白无力。
在孔子的学生里,我和子贡算是两个热心人。子贡很有钱,有回,他从国外赎回了被倒卖为奴的鲁国人,却拒绝了国家的报酬和奖金,因为他自认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过分担赎人负累。结果,他被老师批评:从今以后,鲁国人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
与此同时,我也在出行的路上,救回一位落水者。事后,落水者感激涕零的送一头牛给我作为报答,我也欣然接受了。意外的是,我却得到了老师的赞扬:从今以后,鲁国人必定会去救落水者。
孔子的本意是,按鲁国的法律,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能生出恻隐之心,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本是一条善法,而子贡此举,把“义”和“利”对立起来,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恶行。因为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视而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也不像子贡这么爱出风头,于是,会有很多鲁国人不能返回故土。
对于我的行为,孔子则认为,这让冒风险做善事的人获得了“利”的补偿。因为救助落水者可以名利双收,这样自子路以后,大家遇到落水者,就会勇于相助了。
做好事,常常会面对无法预知的风险和损失,如果一个社会不能通过法律有效的制止这一点,不能对见义勇为者加大正面激励的力度,道德自然岌岌可危。
从国外来看,对于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已有很多,加拿大安大略省《见义勇为法》中要求:自愿且不求奖励报酬的个人,不必为施救过程中因疏忽或不作为所造成的伤害担责。德国《刑法典》中要求: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给见义勇为立法,建立完善的补偿和奖励机制,才能让好人做好事务后顾之忧,整个社会风气得以重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