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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7年4月份开始辞职创业,已经2年零4个月了。聊聊近况。
一、辞退客服的连锁错误决定
在月初因客服不服从命令,我辞退了她。第二天便有新人来面试,是来一楼秤厂面试文员且顺便来我们二楼面试客服的(一楼是我合伙人的秤厂办公室,二楼是我和合伙人一起组建的opengua,以及他的另一家独资电子公司)。由于我们二楼的客服比一楼的文员工资高了一千元,所以当场就很轻易地确定下来让新人月底来试用。虽然我觉得新人的零基础低一千元也能招聘进来做事,但我更愿意定岗位工资来让她长久地待下来。
之后的几天里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做了两个连锁错误决定:仓促地辞退客服、仓促地答应新客服来试用。
因为客服被辞退后的几天里,我自己接手了客服工作、焊接工作、库存清点工作以及其他杂活。被买家催促,以及焊接2小时导致的腰病犯了,让我感到身心俱疲,这时候我突然能理解我们的客服的工作情绪问题,这不是工资多少导致的问题,这是工作内容引起的身心烦躁。
我逐渐意识到主要问题在我,不在客服身上。我之前理想的想法,是客服帮我处理掉杂事、我来处理更重要的事,这样能让公司利益最大化,毕竟我每小时能创造的价值比客服能创造的价值更多。但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实际情况是安排有情绪的客服做事不如自己做。我试着分析“我管理客服”与“合伙人管理客服”的区别,我发现我的合伙人基本不管具体做事的内容,而我是会不断地指出对方做的不对的地方、哪里还能做的更好。我悟出一个管理思想:对待有责任心的员工,应该对他好到极致,好到让他自发地想去做好手上的事情。而不是紧盯他手上的事情,来干涉他具体要怎么做,我把这种行为理解为“领导的越权”。
合伙人告诉我,不能靠职位去要求下属做事,应该让下属认同地去做事。即使有时候下属并不认同此事,但出于对你的信任,依然会去做。违抗其实是对事和对人的双重不认同导致。
当我意识到主要问题在我时,客服已辞退、已答应新客服月底来面试。“我是否该将错就错”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久。最终我选择了止损,不应该由一个错误决定演变成另一个错误决定,错了就应该及时止损。所以我向客服道歉请求回来,向其他同事解释此事过错在我,主动向新人进行违约的赔礼道歉。
二、关于用人违约的赔偿
对新人的违约赔偿的事情处理最繁琐,因为答应了新人月底来试用,我知道口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因此与新人协商希望能赔偿一些费用,来表达我的歉意。我的心理预期大概是1000元,因为我自己只剩6000元存款。于是新人列了个损失列表给我要求赔偿:
这个列表着实让我汗颜,生活用品也算要算入赔偿……除了生活用品的不合理外,“房租”和“原公司半个月工资补偿”是我们谈不拢的费用。
她解释房租是330元含空调、押二付一、满半年才能退押金,然而我所有同事都说“330元根本找不到空调的房子、这里房子全部都是押一付一的、押金是可随时退的”。
她面试时是7月2号且说明已离职,月底能入职。这笔2500的半个月工资补偿,她解释是原本公司允许她下个月15号离职,因为我答应了她可以来试用才提前离职,这个工资应该由我来赔偿。我认为不合理的理由,是法定申请一个月就正常离职,原公司愿意多半个月交接时间是原公司的福利,并不能算做合法损失。
新人表示如果不赔偿就走司法途径解决,我跟她说明了几点:
1、双方谈不拢的情况下走司法途径没问题的,法律认为我该赔偿多少钱就赔偿多少钱,这个我可以接受。
2、走法律的话最可能的情况就是没有赔偿,因为她中专毕业自考大专、大专毕业证还没拿到,而简历上却写“大专学历”,并没有达到我发给她的任职要求“大专学历”。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合约是不存在的;退一步来说,月底如果能拿到“大专学历”,可以来试用。
3、不谈法律的话,还是愿意支付合理项的费用,我圈了几项我认为合理的损失项,但要求提供支付证明:
随即对方表示很多东西是买二手的,没有支付记录,索赔金额改成1500。这个在我支付承受范围内,因此我个人方式给她转了账,再次为违约道歉。她表示理解。算是和平解决了。
几个同事都认为这是诈骗不该给;合伙人认为处理方式有待加强,处理问题不该谈到法律层面,毕竟我们有错在先;我认为这是我错误决定的后果,我需要个人承担,这是个教训,同时也不能因此而畏惧面对招聘、辞退问题,这些事情日后也是避不开的。
虽然辗转一通制造了一堆麻烦,但至少被我错误辞退的客服回来了。对待客服的方式转变后,实际效果好到让我有些吃惊。果然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对镜子笑,它就对你笑;你对镜子怒,它也会对你怒。看来这次该被辞退的不是客服,而是我。个人损失1500在我看来算是最小的损失了,不幸中的万幸。此时会感叹邓爷爷处理争议问题时的智慧,“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比我们聪明,一定会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今后最这类决定吸取教训,给自己一定缓冲时间,三思而后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要着急,要相信自己会升级,时间会带来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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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可以说你没错。就是方法的问题,换位思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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