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声讨老王,无故删贴!

[复制链接]
4681|38
手机看帖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跟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0: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什删?那条不和规矩了,靠。
我把声讨放到我这,我看谁删!

1.jpg (24.59 KB )

1.jpg
沙发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0:20 | 只看该作者
跟贴每人一分。20分不多。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板凳
alongchi| | 2011-11-14 10:22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地板
歪 歪| | 2011-11-14 10: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歪 歪 于 2011-11-14 10:30 编辑

老王憋不住了要过瘾嘛,
试试刀快不快,
只好拿王兄祭刀了。:lol

王兄就体谅一下老王的权利欲嘛;P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5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0:44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我说话不算数,那个帖子的分,也给不了大家了,谁想要分,找老王要去!
不关我事!靠。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6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0:55 | 只看该作者
每个月,为那点斑竹奖励,胡来。
不就是500分吗?至于吗?这点小钱,就把自己卖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7
easyads| | 2011-11-14 11:33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8
hqgboy| | 2011-11-14 12: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9
yewuyi| | 2011-11-14 15:05 | 只看该作者
嘿嘿,500分也是分啊,不过貌似老王没怎么拿到过分吧?

还是俺好,灌水拿分多好。。。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0
503524562| | 2011-11-14 15:13 | 只看该作者
:@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1
电子write_cai| | 2011-11-14 15:34 | 只看该作者
:)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2
t.jm| | 2011-11-14 15:35 | 只看该作者
每个月,为那点斑竹奖励,胡来。
不就是500分吗?至于吗?这点小钱,就把自己卖了。
wangkj 发表于 2011-11-14 10:55

几年前的深圳聚会远远看到老王,老王不是那种为500分折腰的人!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3
sinanjj| | 2011-11-14 15:4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转移, 不应该删除.

何况lz是大家都熟悉的人, 不可能带有广告嫌疑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4
iC921| | 2011-11-14 16:01 | 只看该作者
两个老王……这种帖子,可转移,可删除,可择地重发,声讨谈不上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5
iC921| | 2011-11-14 16:02 | 只看该作者
ARM版主也应该考虑对本帖进行处理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6
iC921| | 2011-11-14 16:04 | 只看该作者
晕倒,这是会计的地盘……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7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6:49 | 只看该作者
我发到这里,是因为
我的地盘我做主,我肯定不会胡乱删贴,除非广告或者**什么的太说不过去的。
我可以反对你的意见,甚至跟你吵,但我会绝对维护你说话的权利。

我不会像某些家伙或者集团,仰仗特权胡作非为。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8
iC921| | 2011-11-14 17:07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是觉得发这不合适,毕竟ARM是一个公共的技术版块。
虽然你是这儿的版主,但是,按照我的理解,你不但不能理解成自己的地盘,还要以身作则。
建议你还是转出去吧。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19
wangkj|  楼主 | 2011-11-14 18:1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转出去?谁能为我主持公道?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20
123654789| | 2011-11-14 18:27 | 只看该作者
我 20楼

使用特权

评论回复
发新帖 我要提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581

主题

9976

帖子

24

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