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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一个东西,两种算法,一个给在职单位A,一个给B公司,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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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nakeemail|  楼主 | 2008-7-1 1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沙发
chunyang| | 2008-7-1 16:16 | 只看该作者

要避免涉及在职单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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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jp8683463| | 2008-7-1 16:32 | 只看该作者

不在职的话自由多了

1样东西给2个公司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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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PowerAnts| | 2008-7-1 16:41 | 只看该作者

反对这样做

拿了在职单位的薪水,最好不要在同行业内做兼职
这是职业道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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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006| | 2008-7-1 17: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完全不同的思路,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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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音乐乐乐| | 2008-7-1 19:2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4楼,偶鄙视这种行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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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平常人| | 2008-7-1 20:59 | 只看该作者

顶4楼

不能吃里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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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email|  楼主 | 2008-7-2 12:23 | 只看该作者

那有两个天长的方法,其中一个不是要埋没了

例如我在微软上班,实现了windows操作系统,但是我业余又搞出了苹果操作系统,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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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owerAnts| | 2008-7-2 12:4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可比性

首先,从你的原来的贴子内容可以认为硬件平台是一样的,就算你改几个I/O,改改外设,也没有用;
另外,程序框架、流程图一样的话,改改算法,不能在法庭上帮你洗脱罪名;这与你用什么方式去杀人,是一个道理。

忠告:在职时别拿职务相关的东西去卖钱,名声不好,得不偿失;微软的程序员,他可以利用自已的思路再搞一个新的系统,但所有的一切,都得从头做起,决不会套用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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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至爱森林| | 2008-7-2 15:35 | 只看该作者

但是你可以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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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guosr| | 2008-7-2 18:54 | 只看该作者

要避嫌

    既然在职,就不要做同行业的东西往外卖,即便你是重新设计的,也难以洗刷嫌疑。
    如果精力过剩,搞出了成果,自认为很有价值,可以跟公司老板商量一下,如果老板看得上眼,就谈谈利益分配问题;如果老板看不上眼,那就跟老板达成协议——这个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个人。如果老板既看不上眼,又不愿意你把这个东西卖给竞争对手,那就跟老板要点辛苦费——不过谈到这一步,老板内心对你已经产生了一丝不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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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原野之狼| | 2008-7-2 20:00 | 只看该作者

时间充裕那就看书学习

挣这么多钱干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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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zusen| | 2008-7-3 11:16 | 只看该作者

违法了

你是用两种方法实现一样的概念

而且这个概念两公司都用一了,所以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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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lhkjg| | 2008-7-3 18:36 | 只看该作者

注意职业道德.可能对你今后的人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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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10xia| | 2008-7-4 12:51 | 只看该作者

不厚道, 吃里爬外, 要进局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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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ocon| | 2008-7-5 00:5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是一家独立的设计公司,

给同行业的不同公司做同一类产品的方案是正常行为,如果已经在其中一家领薪水,还是不要占这个小便宜的好,真想创业就辞职,干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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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walnutcy| | 2008-7-7 22:2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嵌入式产品,一个PC软件,

产品没有雷同的地方,应用不同

这样应该没问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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