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lectronF0 于 2020-3-16 22:26 编辑
今天,是复工的第一天。公司CEO找我谈话,问我年前软件项目的进度情况。因为没谈到一起,说让我走人!
大概情况如下: 我来这家公司3年了,入职时,待遇是月薪税前6000元。现在还是这个待遇。
1月20日放春节假,2月2日收假。 年前,有个软件的项目,原计划是3月20日完成,也就是正常上班的情况下,上班后约48天完成。原本,是要到3月底,4月初的。在CEO的一再催促下,才定到3月20日。这个年前是写了进度计划的,并上交公司会议讨论的。是按照工作日写的,也就是说,假期内是不算时间的。
春节后,因为疫情影响,直到今天才复工。 期间(2月15日),公司说经营困难,1月的工资发了1500元。不久,CEO问我软件的进度情况:抱怨说我不主动和他联系,影响了进度。过了几天,我们小区解封了,能上班的可以上班了。我就找CEO,说明情况,回复是,公司还不能复工。我说,我把样机、资料带到家里做,时间进度就按节前制定的来。CEO说等他回复。直到今天,复工了。
今天,上班不久,CEO找我谈话,问我:4月能完成不? 4月的30天,加上3月的14天,是44天。可能有些紧张,我说,按照年前的 进度计划,时间顺延,应该到5月初了。 CEO说:不行,要辞退我!让我准备工作交接的事情。
说句实在话,其实,加加班,4月也是可以完成的。但是,公司不让在公司加班,让回家加班。家里有影响,肯定会影响进度的,这是其一。其二是,1月份工资发了1500元,本身就有怨言!所以,和CEO谈话时,情绪有些激动,声音高了………
CEO说,我不用上班了,让我立刻走人………
我说: 1. 公司辞退我,要给我N+1 的补偿; 2. 补发1月份少发的工资。 CEO说,他们(指他和老板等人)商议后回复我。
说明: 月薪组成: 基本工资3300元+绩效工资2200元+午餐补助500元,共6000元。
请教: 1.我提的 2条要求 是否合理?能否实现? 2.N+1补偿 指的是 N+1 个月的税前工资呢,还是 N+1 个月的基本工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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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的,具体要看你合同怎么签的,如果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自己保留好证据。
裁员有时候就是一种管理技巧:皇帝当然知道高俅是啥人,但有这种人,去刺激那些科班出生的大臣,免得自己得罪人,确实也是个办法。华为裁员,也是这个目的,杀杀,敬一敬。少不了。N+1是必然有的,但要看人事最后的理由。如果没有违法被裁,是可以有的。不过内地怎么操作看内地的社保局,估计一般按基本工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