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产品供应]

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代签员工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738|0
手机看帖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跟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wqzhr2011|  楼主 | 2011-12-31 1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经政府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司成立于20033月。是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专业为您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人事代理,办理社会保险,办理广州生育保险,办理广州户口,代缴公积金,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代发工资,人才培训和测评服务,着力建立一个国内专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平台和商务咨询平台。
服务对象
1、为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用人、阶段性用人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
2
、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有较大流动性和需提供更加灵活的人事管理的岗位,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
3
、为初次进入人才市场求职的人才提供试用、实习以及为他们解决相应条件的服务;
4
、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从事兼职、发挥余热提供中介和相关依托服务。
操作流程
1.单位提出用人需求;
2.
派遣机构收集资料;
3.
对个人资料进行筛选,对个人进行面试、测评;
4.
合格人选送用人单位复试,确定录用名单;
5.
对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必要的岗位培训;
6.
签定合同;即与用人单位签定派遣协议,与个人签定劳动合同;
7.
为派遣员工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建立员工资料库;
8.
派遣关系的维护;
9.
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化,是意在遏制劳务派遣吗?这种既能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又能促进就业的用工模式真的已经不可行了吗?这些恐怕是目前很多企业所疑虑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劳动力派遣因其人事管理简捷、节约成本、用人灵活等原因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受到了众多企业的欢迎,成为了我国劳务经济中发展较快的一种新模式。2004年发表的《中国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积极发展劳务派遣组织和就业基地,为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明确地将其作为一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加以宣传。
  但是,由于我国的劳务派遣行业与国际相比,还处于萌芽状态,劳务派遣市场混乱、无序,相关法律规范匮乏,以致出现了如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乱收费、重大利益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问题,为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实践中提出了一个新的现实课题。
  也正基于此,《劳动合同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专门规定,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劳务派遣机构作了法律上的限制和约束,同时对用工单位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强化了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
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钦祖 先生
手机:13660708747
电话:020-38023738380235388803
办公QQ1833205620

Email1833205620@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

相关帖子

发新帖 我要提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1

主题

23

帖子

1

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