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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春节拒带工作电脑回家被开除 法院判公司赔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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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gf|  楼主 | 2021-2-2 0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关将至,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特别是那些习惯了“996”“007”的“打工人”,终于可以暂时抛下工作中的职业身份与许多关乎现实的东西,只享受当下的欢聚。不过,有人却因为拒绝了公司提出的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而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劳动者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又将劳动者告上了法庭。

01春节拒带电脑回家被开除

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工作4年后却莫名地被公司开除了。在开除通知中,公司列举了他的“罪状”: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原来,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

更令公司不满的是,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失联”。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在午休时间的认定上双方也出现了分歧,公司认为,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午休时间为中午12点半到13点,而小张最近半年都是从11点半就进入午休状态。对此,小张却表示,在实际工作时间安排上,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此外,公司称小张还存在恶意拖延劳动任务的行为。2019年7月24日,公司通知小张次日上午9点到客户公司,小张却拖延至中午才到。小张对此解释道,收到通知时他已下班,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了电脑,这才导致迟到。

如此被开除,忿忿不平的小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获得支持。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又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02法院: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现实中确实存在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故其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何况,27天的休假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并非原告主张的“失联”状态。

针对午休时间的争议,被告确认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自上午9点至下午5点半,则其应当知晓午休时间为半小时,被告本人亦认可部分午餐时间超过正常合理时间,故可以认定该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至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按要求及时向第三方提供劳动,系其返回公司拿取电脑这一客观原因所致,并非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综上,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三项违纪事实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原告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03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多些宽容与善意

案件主审法官认为,无论是一个小团队,还是一家大公司,和谐的劳资关系、团队氛围都是良好发展的基础。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理应对劳动者保持一定限度的宽容和善意,如果一味地用公司内部规定中的条条框框去苛求劳动者每时每刻都“正确地做事”,甚至动辄就拿出开除员工这支“利器”,必然会导致一定的内耗。毕竟,在精诚协作的基础上追求公司的长远发展,才是“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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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雪夜虫子| | 2021-2-2 08: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夜虫子 于 2021-2-2 08:57 编辑

我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底线,但要想有所作为,是需要有一个高于法律的线来自我约束的。这里提到的只是“可能需要应急服务”,是可能用到也可能用不到,只是为防万一,何况还是他自己负责的客户。稍微有点心的人不应该这么生硬的拒绝吧?说实话,这种**毛蒜皮的事,如果还要折腾到对簿公堂,也没什么意思了。公司也是傻,以这个为由把人辞了,不是给自己找别扭吗?完全可以有更无痕迹的方法。再看看文中列举的这位工程师平时的表现,咱就不说什么站队了、公司了,咱就问一个问题:如果和你合作的同事有这么一位,你会是啥心情?

记得前年春节,放假前有一个我负责的外协项目没完成,第三方外协方节后比我们要早三天开工,我就为防万一有需要沟通确认的事情,把笔记本带回了老家(领导也没说,就是自觉,觉得为了把事情做好,应该这么做。)。当然,最后也没用到(节前沟通得比较充分,一些问题提前作了安排。)。但,这种事情就是“宁可备而敌不至,不可敌至而无备”,大家都是工程师,平时设计还要有冗余呢,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换了你们,应该比我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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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2021的一天| | 2021-2-2 15: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 立场不同  想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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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huang1007| | 2021-2-2 17:44 | 只看该作者
好,很有精神,就需要多多出现这样敢于斗争的员工,才能改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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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uang1007| | 2021-2-2 17:57 | 只看该作者
雪夜虫子 发表于 2021-2-2 08:49
我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底线,但要想有所作为,是需要有一个高于法律的线来自我约束的。这里提到的只是“可能 ...

每天精资不可取,屁股坐的歪了点啊。

公司低于法律底线,经常996,007还没按法律支付加班费-员工应该提桶跑路,无法跑路的划水摸鱼,利用一切时间磨洋工来保证健康
公司等于法律底线,5天8小时,加班严格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员工应该上班和支付了加班费的加班时间认认真真工作,下班自由生活
公司高于法律底线,除了严格执行劳动法外,一个月允许迟到总计1,2小时内不扣工资,员工偶尔有事外出办理,不扣工资,平时关心员工生活困难,定期给予员工额外物质奖励-员工从道德上确实应该在公司有紧急需要时,携带电脑回家帮忙处理。

你不能在多数公司低于法律底线的时候,要求员工高于法律底线,这不现实,不科学,也完全是欺负老实人。要好就大家一起好,要烂就大家一起烂,只允许公司烂,不允许员工反抗,这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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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虫子 2021-2-3 10:00 回复TA
@huang1007 :遇到摸鱼老板,你可以走啊,选择更好的地方。老板摸鱼,你也摸鱼?你图啥?不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不要一叶障目。目前这社会,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你肯付出,还是有相称的回报的。 
雪夜虫子 2021-2-3 09:58 回复TA
@huang1007 :泛泛而谈没意义。尤其是拿几个典型当常态,为自己摸鱼找理由,更没道理。另外,这里讨论的显然不是加班人多不多的问题,而是一个平衡问题。既然摸鱼,就做好待遇也被摸鱼的心理准备。另外,不要走极端,一说资方就是996,一说自己就是摸鱼。绝大多数情况下,劳资都是在中间状态的。 
huang1007 2021-2-3 09:56 回复TA
@雪夜虫子 :你以为老板在给待遇的时候不摸呢,能少给你一分钱就不会多给你一分钱,老板用打工人,向来是当干电池用,不最大性价比的把你的电放光,誓不罢休 
huang1007 2021-2-3 09:55 回复TA
@雪夜虫子 :至于是不是多数公司违反劳动法,这个确实没有官方统计数据,因为官方根本不会统计这个数据,但是咱们也不用装外国人,现阶段,我国的加班情况,除了体制内,大多数体制外的打工人都有感触,你可以在论坛上,或者晚上的地铁上观察一下,加班的人究竟是很多呢,还是很少呢。某福报厂,某菊花厂,某多多,快递员,各种服务业从业人员 
雪夜虫子 2021-2-3 09:51 回复TA
@huang1007 :可以啊,个人选择,没问题。但在要求待遇的时候,也要允许公司、老板“也一起摸起来哦。要求是针对双方的。 
huang1007 2021-2-3 09:50 回复TA
@雪夜虫子 :这有啥不开心,找不到人我也摸摸鱼不香嘛,一起摸起来啊 
雪夜虫子 2021-2-2 18:46 回复TA
谈问题不要泛泛而谈,更不要用“多数”这种缺乏统计数据却很主管的说法。只谈他这个人。再问一遍:规定12点半午休开始,他提前一个小时进入午休状态,你如果和他合作,12点找他找不到人,你会很开心吗? 
6
huang1007| | 2021-2-2 18:00 | 只看该作者
雪夜虫子 发表于 2021-2-2 08:49
我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底线,但要想有所作为,是需要有一个高于法律的线来自我约束的。这里提到的只是“可能 ...

如果和你合作的同事有这么一位,你会是啥心情?这个问题,很好看待

公司做法低于法律底线,我绝对支持该同事,向他学习,最好能发动更多人像他学习
公司做法持平法律底线,我部分支持,毕竟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公司做法高于法律底线,那我个人原则上不赞同该同事的做法,毕竟投桃报李其实是一个双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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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虫子 2021-2-2 18:44 回复TA
我是说“和你合作”的同事。:)比如公司12点半午休开始,他提前一小时进入午休状态,你12点的时候有问题找他找不到人,你会很开心吗? 
7
wandersky| | 2021-2-3 12:09 | 只看该作者
这公司真傻,  我们老板有一百种办法把员工BI走,  不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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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lymqdh| | 2021-2-3 13:13 | 只看该作者
我还见过更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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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yrin| | 2021-2-3 14:0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别人的经历,就不要对别人评头品足,说员工这不行,那不对。自以为站上了道德至高点的人,说出来的话只会让人觉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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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虫子 2021-2-3 22:52 回复TA
以后什么网易新闻、今日头条、新浪新闻、腾讯新闻……也都别在社会新闻里开评论功能了,理由只有一个:没有别人的经历,凭什么对人家品头论足? 
雪夜虫子 2021-2-3 22:49 回复TA
没上新东方学个厨师证,还不能对盘子里的菜品评了?那“大众点评”还开个什么劲?改成“厨子之家”得了,凭厨师证注册,品评一道菜之前先贴自己炒的同样的菜品照片。何况大家都是信息类的出身,应该明白这位员工的表现意味着什么。 
10
xule| | 2021-2-13 10:18 | 只看该作者
实情到底如何  谁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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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lipifu| | 2021-2-13 10:20 | 只看该作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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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nanxiangmei| | 2021-2-14 17: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情况也没啥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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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zhongshouhu| | 2021-2-18 13:54 | 只看该作者
感觉这个男子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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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zaidao| | 2021-2-19 12:16 | 只看该作者
这货  也是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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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雷诺电子| | 2021-2-19 12:48 | 只看该作者
非是局中人,莫论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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