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陆英的老宅被拆迁,其丈夫和儿子已于多年前过世,女儿也放弃了拆迁利益,拆迁安置对象只有陆英与其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
她们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老宅拆迁所得房产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李某则需提供一套小户安置房屋并简单装修后给陆老太无条件居住,同时李某需承担对陆老太的赡养义务。
然而,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奶奶,年逾七旬的陆英长期独居,身体每况愈下。2020年2月,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自己搬至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
事件本身大家都有目共睹,我感叹的是,现在的养老院费用也是老年人生活的压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