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BPS收到菲律宾瓷砖产品进口商协会的申诉。基于行业一些未决事宜以及大量未认证产品库存等因素,协会要求BPS提供更长的过渡期以便相关方去满足新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考虑到瓷砖行业和疫情等因素,BPS在2021年1月14日签发了 21-02号补充法案,法案增加了对于4月12号之前到港瓷砖执行认证的临时规定;
2.经与瓷砖进口商协会沟通以及考虑到瓷砖测试能力等因素,BPS于2021年4月16日签发了21-12号补充法令;法案自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1.强制范围的补充规定:
1.1 对于一边长度大于600mm 的瓷砖,申请SOC/ICC的时候无须抽样和测试。在满足以下须条件下,BPS将签发ICC :
1.1.1递交ILAC/APAC MAR资质实验室出具的1年以内的第三方实验报告;
1.1.2 测试报告须包括尺寸,规格,品牌,工厂名称;
1.1.3 产品标识须满足DAO 20-09第10条规定;
2.有装船前验货和测试报告的情形下申请ICC的规定:
2.1 对于7月12号之后到港且无PS证书的进口商可以申请装船前验货和测试且满足以下要求:
2.1.1 申请方向BPS递交申请表且指定BPS认可的验货公司和实验室;
2.1.2 BPS收到申请之后通知相应的验货公司和实验室;
2.1.3 验货公司须收到BPS指令之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验货;
2.1.4 验货地点可以是工厂所在地、出口商仓库或装货港;
2.1.5 测试实验室须完成测试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测试报告给实验室;
2.1.6假如ICC申请文件符合要求,BPS签发CCR 。货到港之后须:
2.1.6.1 进口商须指定BPS认可的验货公司做到港验货;
2.1.6.2 BPS指定验货公司须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货;
2.1.6.3 如果到港验货&装船前验货都符合要求,BPS将在16个工作时内签发ICC 。
3.ICC申请的产品测试规定:
3.1. 对于7月12号之后到港的瓷砖,DAO 20-10法案要求的强制测试都适用;
3.2 对于7月11号之前到港的货物,参考21-02的补充要求;
4.库存瓷砖认证的规定:
4.1. 法案生效之前进口商,经销商的库存未认证的瓷砖,文件符合DAO 20-09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形下BPS将签发ICC标签:
4.1.1 库存物资盘点报告;
4.1.2 递交一年以内有ILAC/APAC MRA 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4.1.3 测试报告必须包括尺寸,品牌,制造商等信息;假如未能提供测试报告则须按照DAO 20-09法案进行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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