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和3个朋友(分别为A,B,C)在深圳一起注册了一家电子公司,专做一些出口的电子产品,公司注册资金230万(认缴,并没有实际出资)。4个人每人25%股份,我主要是以技术加少量资金入股,主要从事产品研发的工作,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公司实际运营主要是由法人代表A和股东B来操作。后来公司经营过程中,我觉得产品前景不好,一直亏损,加上公司管理有很大的问题,比如权责不清,账目也有些混乱,于是2017年我什么都没有要,就跟他们协商退出,当然是口头的,公司注册那里也没有消除我的股东身份。然后一直没有联系了,现在2022年,疫情反复公司更维持不下去,现在公司法人召集股东开会,宣布公司总负债370万,其中120万是公司法人代表A借给公司的钱,100万是股东B借给公司的钱,剩下150万负债是供应商的货款。现在公司A问我们怎么处理,供应商有可能起诉公司,作为股东的我,因为公司从开业一直亏损也没有拿过一分钱分红,包括A,B股东借给公司的钱,变成了公司负债,这些负债我如何才能避开。请教各位大师了 |
不太懂 按照法律常识 每个人25%股份的话 应该是平坦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