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在甘肃酒泉,某公司员工因为吃饭没看微信工作群消息,迟3分钟回复被公司辞退。
据当事人何女士介绍,4月10日晚,领导在群里通知4月29日、30日带薪休假两天,7点半之前没有回复收到视为自动离职,自己因外出吃饭未看到群消息就晚回了3分钟,上司称这个行为是在挑衅他,并在凌晨3点让写检查。因没来得及写检查,第二天上班被上司叫到办公室言语侮辱并辞退。
单位领导在群里通知年休假事宜,回复限定时间,晚于限定时间3分钟即告知员工做检查并在之后辞退,显然属于对员工进行纪律处罚及解除合同。首先,领导对于员工晚回复通知内容就有权要求写检查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其次,即使有明确的规定,晚于3分钟回复即处罚,在合理性方面也存在较大瑕疵。综上,单位以员工存在上述情形即辞退则构成违法解除的风险较大,面临被员工劳动仲裁监察,而赔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或恢复履行劳动合同的风险。 |
这有点太苛刻了,故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