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消费者姚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条标价为6.46元的毛巾和一个标价为3元的挂钩,应支付9.46元。然而,超市却收了她9.5元。姚认为超市“反向抹零”的做法不合理,要求退回多收取的0.04元。超市收银员则以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为由,拒绝退款。姚女士于是投诉到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超市退回多收其费用,并要求超市整改收银系统。目前,该投诉已转至辖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称,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部分商家为了方便结算,采取“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四舍”属于让利给消费者,但“五入”却违背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反向抹零”的行为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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