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员工福利”,但“有假难休”却是一个现实问题,现在的我们不仅要面对公司的考核压力,同事之间的“内卷”更让我们心力憔悴,毕竟谁都不愿意成为被淘汰的那个人,所以相信就算是已经到了年底,大多数人的年假都还没休完。 但“年假不休就清零”是多数公司不成文的规定,就算员工还有年假一年不休也会清零重新计算,所以多数员工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未休的年假公司需要支付3倍工资。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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