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B2 规范的第 7.2.1,连接到下游端口的任何 USB 设备不应通过 USB 描述符的 MaxPower 参数请求超过 100 mA 的电流。 否则,USB 主机可能会拒绝枚举连接到下游端口的 USB 设备。
确保上游端口的电流消耗不能超过:
连接至 Type-C 主机端口时为 1.5A
连接到传统 USB3 主机端口时为 900mA
连接至 USB2 主机端口时为 500mA
否则,需要外部 MCU 来监控与主机的连接并重新配置系统或在需要时强制/阻止某些 USB 设备。
为了符合 USB-IF 标准,需要配置集线器描述符以指示集线器由 USB 总线供电。
对于“总线供电”集线器,下游端口的数量限制为 4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