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0点左右,这名小男孩驾驶自家的别克小轿车,载着他的父亲,奶奶、婶婶还有他弟弟,沿泉王路由西往东行驶到淄博十中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核实,该男孩是2014年12月出生,还不到10岁,距离申领驾驶证的最低年龄还差8年多。 小男孩父亲是该车车主,平时这辆车是他自己驾驶,当天一家人是从邹平家里出发去博山正觉寺游玩。小男孩父亲从家里就把车交给他儿子驾驶,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被查获后小男孩父亲不以为然,对自己儿子的驾车技术很有“信心”。 作为家长要给孩子正面、正确的引导,违法驾驶汽车上路,不能“从娃娃抓起”,根据法律规定,这位父亲“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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