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及其他方面明确了尊师惠师举措。符合条件的教师将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住房困难。 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教师健康档案。七部门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休养、理疗保健等活动,鼓励各地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等。 各地应大力开展教师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可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 一系列生活服务类优惠也将落地:鼓励相关企业为教师提供购买日常消费品、家用电器、软件会员权益、汽车等方面专属优惠活动,鼓励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提供信用*、贷款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减免优惠。符合条件的教师将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住房困难。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统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尊师惠师服务,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尊师惠师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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