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小李踏进了康某的理发店,要求康某为其提供文身服务,康某看了看这个女孩,便随口问了一句“成年了吗?给我看看身份*。”小李随口便答到,自己已满18岁,已经成年,身份*忘记带了。
康某见其穿着打扮较为成熟,并没多虑,随后便与其签署了《文身合约》,开始了文身服务。
就这样,小李开始了她的“文身之旅”,先后三次到康某经营的理发店接受文身服务,在身上多处部位文了数字、梅花、名字图案,共支付文身款649元。在此期间,康某也未对其身份再次进行核实。
直至2024年初,小李在入学面试时,才被发现身上的文身图案。小李的监护人既震惊又气愤,随即带小李前往某美容诊所就诊,通过激光等手段去除文身,共计花费59800元。
同时,愤怒的父母立即联系到康某,要求其赔偿,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李及其监护人向湖南沅江法院起诉康某经营的理发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