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市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5月3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新政: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该补贴活动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至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享受补贴。
据介绍,本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实施对象为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购房人应于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出售济南市自有住房且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并自2025年6月1日(含)起,再购买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政策性住房、商业、办公、司法拍卖等房产),自有住房出售时间应早于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
补贴标准方面,济南明确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币10万元。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含)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2025年10月31日(含)前购买并办理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0.8%的购房补贴。购房价款依据“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