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一:
A公司产品中要使用B公司制造的CPU板,因为A公司无力设计生产,只能向B公司买。
C公司同样也用B公司的CPU板,但A和C是竞争关系。
现A公司员工D辞职去生产CPU板,卖给C公司,同时也可以卖给A公司,结果A公司说员工D违反竞业限制。
实际上,员工D只和B公司构成竞争关系,D和A不是同一行业,而且也为损害A公司的利益,再和B竞争后,有可能降低A的采购成本。但是糊涂法官判糊涂案,本不是法律上的事情,扯上了法律就是两败俱伤。
例子二:同例子1,把CPU板换成某芯片,假设所有所有公司都要买这个芯片,A公司员工D辞职后去做芯片卖,结果被A公司告侵犯商业秘密,搞笑不搞笑?法律竟然还支持。参考某公司某案例。
在法讲不清楚的地方,工程师得想好后路,特别是技术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