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了专利的资料,专利局对同样的一个外观,对两个产品赋予了两个专利!
而且是;两个近似的专利,同样的一个外观虽然说同一个人申请的,但是有两个专利,说明是按照产品来判断的,一个是钢笔,一个是铅笔,但是外观是基本一样的,但是有两个专利,如果是完全从外观来说,一个专利就足够了,何必多次依据!
所以才会有这个问题! 比如一条一样龙的外形,做酒瓶的外观和家具的外形应该是不侵权吧!
我这样看不知道对否,看他是怎么申请的: 比如设情的是一个纯粹的外形图案可能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但是赋予具体产品的时候,可能要和具体的产品结合起来,保护的应该是产品本身! 如果仅凭一个外观就可以禁止其他产品的应用,恐怕和申请一个公式,所有人都不能用了!
准备去问一下专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