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martmcu 于 2013-3-29 15:10 编辑
新产品开发,双方都面对巨大的不确定性。只有二个均衡点:a、一方专用资产投入巨大(大公司、大牌),另外一方作为弱势方,其实就是个雇佣的人力资源市场关系或者零售购买的商品市场关系;b、建立某种利润共享机制,股份、期权方式等。其他都是儿戏,要么旧车,要么劣币,要么烂橙子。事实上,淘宝里好卖的、好买的都是相对标准、容易判断的,专业化深度较浅的物品,这样,淘宝以政权、zf、法律等制度形式也可以协调分工双方,但它一定不适合管理、协调开发这类分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