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不含商标)。拥有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并购、受赠和五年以上独占许可(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不具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加急/著作权转让/著作权查询/软件著作权转让加急
软件著作权办理须知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