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恋爱婚姻”这个问题认识多少?
首先,看看你对这个题目已经认识多少。请写下你对下列问题的答案:
(l)什么是“爱情?
(2)如果你深爱着某一个人,请问“爱这个人”给你怎样对待他/她的权利?
(3)以下的称呼哪一个符合你的恋爱婚姻对象:“男朋友”、“女朋友”、“丈夫”、“妻子”?请把适合的称呼写这里“”然后回答下面的问题:
“_”代表了什么?
(4)为什么结婚比不结婚好?(若是在恋爱阶段,问题改为“为什么有这段恋爱比没有这段恋爱好?”
请用点时间思考一下上面四个问题,然后再继续看下去。
“爱”与“拥有”
“爱”只给你为某人做一些事的动力,并没有给你控制那个人的权力。你想对某人好,或为某人做一些事,不会使你拥有那个人,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另一个人。
“因为我爱一个人,所以对方应该爱我。”这句话,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试想想若有10个人对你这样说,你愿意爱他们吗?而且你做得到吗?
一个人不能控制另一个人,也不能改变另一个人。每个人可以改变的只有他自己。在某些情况下,这份改变也许能诱使对方做出改变。当对方与你的看法一致,并做出一些符合你意愿的事情时,你很容易产生对方已受到自己的控制的错觉。正如,你开车行驶在路上,跟在你后面的车并不是受到你的控制而跟着你,他们只不过是碰巧也需要走这条路而已。
因为你爱他,也许你就以为有权利去要求他的思想和行为必须遵从你的意愿。这个态度,便是把爱当做一个控制别人的工具了。本来很崇高的一份感情,便沦落成一条绳子——让别人受制于你的廉价工具。于是,当初期使人迷乱的激情过后,对方便想逃离这份控制——那并不是不再爱你,对方只不过是不要那种受制的感觉而已。
“爱一个人”并不给你以下权利:
(1)要求他/她也爱你;
(2)控制他/她的思想行为;
(3)要求他/她照顾你的人生快乐。
爱一个人,只给你想为他/她做一些事的权利。而就算这样,也是由他/她决定是否接受,你不能要求更多。
九成以上的婚恋问题就是源于以上三项错误的要求。
有些人说:在爱情里面是没有自由的。这种说法便是错误地以为爱一个人便有那三项权利。当你很喜欢做某些事,长时间沉醉在里面,你不会想到是否失去了自由。有这个想法的人,必然是想跑却跑不了,才感叹失去了自由。明白了这一点,把注意力放在能促使对方做出改变的工作上,自己先因此而改变,两人的关系便能提升。
当一个人错误地认定对方已经让自己“拥有”了(例如:“他是属于我的”、“她是我的”),他就会很自然地以为自己的地位比对方高、有权控制对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诸多要求。这份压力使对方产生窒息感,对方的内心深处会产生反抗的动力,每当气愤时便有抗拒的语言和态度。一个认为应该有那三项权利的人,还会使对方的内心产生一份无力感,而这份无力感会使他错误地以为需要增添控制对方的力量。这样发展下去,使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