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家中的位置很尴尬。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因为,我父母在我三岁那年丢了我,然后,他们在绝望之后生了我的妹妹。我回来时,妹妹十岁,我十三岁。
在带我去北京旅游时,父母丢了我,那时,父亲以为我在母亲手上,而母亲一直以为父亲抱着我,等他们从卫生间里出来时,我已经不见了。
他们在北京放声大哭,绝望地奔走呼叫。那时,我已经被人贩子带上火车,奔向了陕西,与自己的父母失去联系,从此,我是一家贫穷夫妻的女儿,和他们一起吃糠咽菜,半年不洗一次澡,穿很脏的衣服,去上坡上放羊。我和所有陕西人一样,爱唱信天游,爱吃醋和面食。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城里人,而我的父母是外企的高级职员,一切的**,变得那样模糊不清。
十三岁那年,当警察带着母亲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以为那个美丽年轻的女人时记者,她太年轻太美丽了,简直像我的姐姐!而我的养母那么老那么脏那么不堪。可我知道,她疼我,把我当成心肝宝贝。这个到四十岁都不曾生育的女人,在我到来之后精神焕发。每天,那一盆水,必然是我第一个洗脸,然后才是她和爹爹。有好吃的,她必然要给我留着。虽然十岁才开始上学,可我是班里最好的学生。养母说,砸锅卖铁也要供我上学。
那时,我叫丽芬。母亲见了我,一下抱我入怀,我脸上还有眼屎,衣服上还有灰尘,安妮,我的安妮。在丢失以前,我叫安妮。但我不认同这个名字,我只知道我叫丽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