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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IC921也要请求**暴力终止众网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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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921|  楼主 | 2008-3-28 0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简直是胡闹!!


毛毛猫 发表于 2008-3-28 00:04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98楼: iC921:你看的那个就是完整的了。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0:19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99楼: 如果那个是完整的 

你啥事也没有。

那个内容是专门管版主的东西,居然被称谓版规并被他们加以利用,我看他们也太傻了。

可以认为,即使那是你亲手制定并通过的,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被称谓版规,他们只好自认倒霉----让他们统统回家当杨白劳,让他们知道知道恶霸地主有多厉害!!

岂有针对版主不针对版面的版规?!

你可趋此发一个帖子,建议置顶,让他们回家哭去吧!!

呵呵,我暂时不去当楼主先,不然,他们弹劾我这个楼主,那不是让你删除帖子吗?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0:27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100楼: 岂有针对版主不针对版面的版规?! 




毛毛猫 发表于 2008-3-27 22:55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21楼: 原板规全文 

论坛管理条例草案公示,征求修改意见建议,截至时间12月1日0点 

一、版主

1、版主设置:设置正副2位版主,任期为2年,无连任限制。

2、选举办法:每次选举选出正副2位版主。得票最多的为正版主,得票第二的为副版主。

3、选举程序
  1)发表竞选宣言;
     有意竞选版主的网友发竞选帖,说明施政纲领,回答网友质疑问题等;并由现任版主置顶;
     现任斑竹有意留任的,发置顶贴,说明施政纲领,回答网友质疑问题等;
     时间:第1天~第10天;
  2)投票时间
     从第11天开始,由现任版主为有意竞选产业论坛版主的,设置顶投票贴;
     投票时间为第11天~第25天共15天
  3)公示投票结果时间
     第26天~第30天一共5天
     投票资格:在投票前180天注册;

3、版主间约束规则:如果副斑竹是由正斑竹任命的,那么正斑竹就可以撤销副斑竹。如果副版主也是网友自己推举的,那么正斑竹就无权撤销副斑竹。 

4、版主继任:如果正版主被弹劾下台或因故辞职,则由副版主自动续任,临时指定副版主,然后民选出正式副版主;如果副版主被弹劾下台或因故辞职,则由正版主临时指定副版主,然后民选出正式副版主;

5、换届选举:版主任命到期前30天开始进行选举;

6、版主权限:
  1)删贴、加酷、置顶;
  2)提出封ID和删除ID的请求;

7、回避原则:版主作为运动员下场参与讨论的时候,应主动避嫌,不能在参与讨论的帖子中行使版主的权利;版主不得在反对自己的提案中行使删贴权利。


二、发言及删贴、加酷、置顶规则:

1、加酷标准:
1)鼓励原创,有独到的见解
2)篇幅大于500字
3)转载的**中对网友有比较大的利益的

2、删贴标准:
1)发言请自觉维护论坛安全,过于敏感、危害论坛安全内容直接删除。
2)采用侮辱性的语言辱骂网友及其他;立即提出严重警告,限期自觉删除,如不服从则强制删除,警告置顶。侮辱性的语言的标准:
    1〉涉及生殖器以及隐含生殖器;
    2〉辱骂网友以及网友亲属;
3)一般的言词冲突不予过问,如有当事人提出**,经核实确属人身攻击和侮辱谩骂,则提出警告,限期自觉删除,如不服从则强制删除。
4)无实质内容连续顶贴超出10天;
5)斑竹一般不直接删除,而是转入回收站过渡。如果没有异议,站长会定期清除;如果有异议,则还可以打捞回来。

3、置顶标准:
1)参见删贴标准有关规定
2)发起修正规则议案
3)发起弹劾版主议案
  4)重要通知、

其他事项大家可以补充;

三、议案程序(弹劾、修正规则均属于议案):

1、发起议案人资格:
1)议案发起者应该有至少一年的注册时间,一年内在本版发贴超过50个。
2)投票都必须有至少半年的注册时间,和半年内在本版发贴超过20个。

2、议案确认:议案发起人资格如果确定,并且在24小时内,同意修正规则议案票数超出反对修正规则议案10个以上,议案得到确认,由版主置顶10天;

3、结果评定标准:
1)10天内同意支持议案票数超过30个。
2)同意支持议案票超过反对议案票的1.5倍则议案通过。






 
 

 iC921 发表于 2008-3-27 23:46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22楼: 这个好象原来看过那种 

我觉得与其说是“论坛管理条例”,不如说是“管理版主条例”。

另外,涉及范围和目的都没有,是不是为了想说什么都行,想干什么都可以?!


-----
老夫暂时不想当楼主,受弹劾的滋味谁知道有多难受啊!! 
 

相关帖子

沙发
iC921|  楼主 | 2008-3-28 00:48 | 只看该作者

形式审查都不合格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0:01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118楼: 如果是真的,此帖应当立即放下置顶状态 

看上去3M是指毛毛猫的“代称”,一个弹劾议案,居然用代称,形式审查不合格,打入回收站,自行处理。

我不知道我刚才看到的那个帖子(https://bbs.21ic.com/club/bbs/list.asp?boardid=16&page=1&t=2897484&tp=%u7ECF%u8FC75%u5929%u8BA8%u8BBA%u540E%uFF0C%u4FEE%u6539%u201C%u53D1%u8D77%u5F39%u52BE%u8BAE%u6848%u201D%u89C4%u5219%u5DF2%u7ECF%u6B63%u5F0F%u7ED3%u675F)是不是真正的版规。如果是,我看它根本算不上一个版规,https://bbs.21ic.com/club/bbs/list.asp?Page=1&boardid=16&t=2897484&p=2&tp=%BE%AD%B9%FD5%CC%EC%CC%D6%C2%DB%BA%F3%A3%AC%D0%DE%B8%C4%A1%B0%B7%A2%C6%F0%B5%AF%DB%C0%D2%E9%B0%B8%A1%B1%B9%E6%D4%F2%D2%D1%BE%AD%D5%FD%CA%BD%BD%E1%CA%F8,那不过是一个专门供修理版主的一个“条例”,真正的版规都没有,谈什么根据版规弹劾别人?!

下面的两个理由,无理也很空洞。

sherwin 发表于 2008-3-21 08:24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楼主: 根据新版规,重新发起弹劾3M议案 

要求罢免3M的版主权力。

理由:
1、以版主的身份参与辩论,对网友不公平,严重影响辩论结果,影响新入坛网友的言论倾向。
2、工作严重失职,遭至大多数(超过2/3)网友的不满。

以上,欢迎大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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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iC921|  楼主 | 2008-3-28 00:55 | 只看该作者

“产业论坛”有个表现最好的地方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0:08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7楼: 他们弹劾的是3M,而不是你,说什么定局不定局的话?! 

本人力挺“毛毛猫”**当本版版主!

为什么呢?最少这点是全论坛表现最好的----可以认为,本版的废帖是全论坛最少的。几乎都是有的放矢!!

你们说,这容易吗?!我看哪个版主都比不上!



毛毛猫 发表于 2008-3-27 23:54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5楼: 小S,以当前匠人的顺水推舟和你们的自我否定实践 

本人下台已成定局,。不过你们收获的是什么呢?你们不过是拿掉了本人一个虚拟世界的小乌纱,但是即使没有我约束你们你们一样无法放纵你们的爽权,你如果不信,等我下台一身轻的时候我可以再给你们做个测试。不过实话告诉你,我的收获可不小,那就是拿到了你们伪民主的事实证据!


另外你说你楼主夸你,你也太二了,哪有这么夸人的啊,你还是闭上你的那什么嘴为好。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0:21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23楼: 一个针对3M的规则,居然被当作版规,实在太可笑了!! 




jbzx 发表于 2008-3-24 11:55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12楼: 傻子都知道修改规矩是针对3m的 

3m上台前弹劾规定就定好了,而且依照旧规,弹劾失败!

如果要定新规,应对下任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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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iC921|  楼主 | 2008-3-28 01:1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憋脚都够不上的规则条例也想大行其是?!

iC921 发表于 2008-3-27 19:36 产业论坛 ←返回版面    

20楼: 在哪可以看到全的? 

初步发现,有很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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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C921|  楼主 | 2008-3-28 01:11 | 只看该作者

今晚的事,应该做完了

都说洗洗睡几次了。

这班家伙,真会搞得别人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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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程序匠人| | 2008-3-28 08:16 | 只看该作者

你不安宁的日子说不定还在后面呢,呵呵。

匠人当初手握生杀大权,尚且敌不过他们,落荒而逃。你一人如何斗得过一个版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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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921 发表于 2008-3-28 01:11 21IC发展大家谈 ←返回版面    

5楼: 今晚的事,应该做完了 

都说洗洗睡几次了。

这班家伙,真会搞得别人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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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q_y| | 2008-3-28 08:5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欢迎ic921到产业论坛参与讨论~~~~~~~~~

也欢迎对产业论坛版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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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mi3721| | 2008-3-28 10:2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

3m当斑竹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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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孤独泪| | 2008-3-28 13:56 | 只看该作者

IC921不要仅仅重在参与,要重在管理

我力挺你来接任毛毛猫的班,我想匠人也会力挺的。
在这里当版主,绝对比你想去的那个风花雪月群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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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月风飞| | 2008-3-28 17:55 | 只看该作者

6楼

语言有那个什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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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iC921|  楼主 | 2008-3-28 20:40 | 只看该作者

我才不想当那个版主

灌水又不得分。
同僚版好多了,可以运用它来支援我在别的版块的工作。

我说那个猫猫咋那么可怜?居然让他们制定规则条例来灭自己,居然还说是版规!3721说他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貌似自己将自己装进笼子里还不知道。


孤独泪 发表于 2008-3-28 13:56 21IC发展大家谈 ←返回版面    

9楼: IC921不要仅仅重在参与,要重在管理 

我力挺你来接任毛毛猫的班,我想匠人也会力挺的。
在这里当版主,绝对比你想去的那个风花雪月群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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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iC921|  楼主 | 2008-3-28 20:51 | 只看该作者

生杀大权管不了多少用

如今他们立了如此可笑的“版规”,倒是比你的生杀大权管用得多。
当初,俺就说你的方法不行,但想不到你居然被他们吓得被他们表扬,难得。。。

这种简直是羞辱他们自己的活,他们还乐此不彼,居然得到你们的加酷置顶的支持,不可理解。

那个管版主的“版规”,关他们P事。管版主是你匠人站长的事,再怎么说也只是版主和站长商议的范围,居然也让一群没大没小的小子来代管?



程序匠人 发表于 2008-3-28 08:16 21IC发展大家谈 ←返回版面    

6楼: 你不安宁的日子说不定还在后面呢,呵呵。 

匠人当初手握生杀大权,尚且敌不过他们,落荒而逃。你一人如何斗得过一个版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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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程序匠人| | 2008-3-28 21:4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产业论坛,ic921最好还是少管为妙

匠人自己已经明确说过,不直接管理产业论坛。个中原因有许多,台前幕后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东西,但我不想再去提了,没意思。不但我不管,我还要劝你也少管。免得和匠人一样下不了台。呵呵。

另外,当初匠人去管那摊子闲事时。在产业论坛里的境地,比今天的3M还要孤立无援。那时候,只有王奉谨和chunyang去帮忙说了几句支持的话。不过后来被网友们几块砖头一拍,也就没有声音了。你IC921大叔从始至终连声都没吭一声。倒是等到事后,却做起了事后诸葛亮。埋汰起匠人来了,这事情说起来有点可笑。

至于说到3M,他今天被弹劾,固然让其他斑竹感到兔死狐悲。但是,当初开了这个“弹劾”先例的始作俑者也正是他自己。现在,他的反对派所用的手段,和他当初所用手段,并无二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属于自己挖坑埋自己。

不入产业论坛,不知道其中的水深。ic921不是坛中人,最好还是选择观望。免得引火烧身。

这就是网络。网络有时候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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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vcf| | 2008-3-28 22:04 | 只看该作者

江湖,又见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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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iC921|  楼主 | 2008-3-28 22:15 | 只看该作者

唉,我大概也就管这么多

笑他们我也笑了,怕我早怕过了。当初我只在chunyang讲此事时有过简单的回应,后来,慢慢也讲过一些。

3M好象一直是给自己下套,也难怪有今天。他做那个“版规”的时候,我也有说过的。

这次恼一恼,不过是感到那实在是莫名其妙,至于水有多深,并不在乎。

921会保持适当距离的,匠人放心。那几乎是夜郎国,到此一游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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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sz_kd| | 2008-3-28 22:18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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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iC921|  楼主 | 2008-3-28 22:3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就回事-----

那几乎是夜郎国,到此一游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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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PowerAnts| | 2008-3-30 22:50 | 只看该作者

那儿的水很深,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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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匠人| | 2008-4-1 14:15 | 只看该作者

3M同志,在你被弹劾期间,匠人不与你争论

虽然你一直想拖匠人下水,但是匠人不想因与你争论,而被人指责为插手产业论坛内部那些事情。

如果我在此时与你争论,局势只会对你更不利。

等弹劾的事情告一段落。我如果有空闲,可以和你在文明友好的辩论气氛下好好讨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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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程序匠人| | 2008-4-1 14:37 | 只看该作者

将此帖,移到产业论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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