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gf 发表于 2024-1-21 18:35

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被判赔56万元

 近日,据中工网报道,汪女士于2014年8月1日入职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9月7日,汪女士通过微信向法定代表人范总提交辞职报告,范总口头回复需要时间找寻其继任者,此后汪女士继续在公司工作。  银行流水显示,该公司在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照常支付汪女士工资。2021年12月13日,公司以同意汪女士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汪女士随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0000元,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00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公司3个月后同意辞职,缺乏合理性与劳动关系维系之善意,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责任。公司又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观点:公司在3个月后的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汪女士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显然超过了用人单位处理劳动者申请离职的合理期间,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据此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ezcui 发表于 2024-1-22 08:20

误人不浅啊

2021的一天 发表于 2024-1-22 14:27

我没看明白

xule 发表于 2024-1-22 16:37

尽量保障个人利益

dabang 发表于 2024-1-23 06:47

公司哪里不对?

cmyldd 发表于 2024-1-23 09:07

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个个都是精通经济法那些的, 都敢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的

zaidao 发表于 2024-1-23 13:07

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zwsam 发表于 2024-1-23 13:11

ezcui 发表于 2024-1-23 16:21

勇敢维权获得成功

zhongyanhua 发表于 2024-1-23 16:55

有时候不能怕麻烦

lipifu 发表于 2024-1-23 20:33

跟律师比这个

huaicaoshi 发表于 2024-1-24 08:14

估计这个辞职的心里也有数

nanxiangmei 发表于 2024-1-25 08:18

律师事务所的。。。

tpgf 发表于 2024-1-29 11:44

nanxiangmei 发表于 2024-1-25 08:18
律师事务所的。。。

我感觉也是呢 既然都懂 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被判赔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