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离婚 40万陪嫁被法院判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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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地瓜patch 发表于 2025-7-13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徐某(女)与胡某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2023年3月,二人举办婚礼,徐某母亲在婚礼现场手持公示牌,牌上写着:“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徐某于2024年10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其母在婚礼上公示的40万元及轿车系对其个人的赠与,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胡某辩称,陪嫁财产系婚后取得,且未明确约定归属,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蒙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该行为系对徐某个人的赠与,并提交其母书面说明佐证。被告则认为赠与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公示牌未明确“仅赠与徐某”,应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本案中,徐某虽提供了婚礼现场照片视频,但牌子内容仅载明“陪嫁”而未明确排除胡某的共有权。徐某母亲出具的书面说明形成于诉讼期间,缺乏其他客观证据印证其单方赠与意思,原告举证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综上,法院认定涉案40万元及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zcui 发表于 2025-7-14 1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官判明白案

评论

嫁妆的习俗是中国父母心痛自己的子女,怕婚后女儿的生活过得不好,支援给她的未来生活保障,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社保金的意思,怎么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这个法官家估计是儿子。为自己未来做打算了。 这个跟彩礼金不是一码事。别把彩礼跟嫁妆混为一谈。  发表于 2025-7-15 08:53
 楼主| 地瓜patch 发表于 2025-7-1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zcui 发表于 2025-7-14 16:54
明白官判明白案

那以后嫁妆不能随便给了
ezcui 发表于 2025-7-15 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习俗沦为糟粕
chineseboyzxy 发表于 2025-7-1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给的钱和车,是女儿后半生的,这一年功夫可被平分了,你说公平吗?就按40年人生,平均一年也才一万。
flyingstar01 发表于 2025-7-15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都成一门生意了。

评论

确实  发表于 2025-7-29 10:39
 楼主| 地瓜patch 发表于 2025-7-1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eseboyzxy 发表于 2025-7-15 08:42
人家给的钱和车,是女儿后半生的,这一年功夫可被平分了,你说公平吗?就按40年人生,平均一年也才一万。 ...

所以说无论从经济、职业生涯等各方面上一定要支持闺女而不是女婿。
 楼主| 地瓜patch 发表于 2025-7-1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flyingstar01 发表于 2025-7-15 09:05
结婚,都成一门生意了。

从古至今都是,高层是考虑政治,底层考虑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dog_xin 发表于 2025-7-16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eseboyzxy 发表于 2025-7-15 08:42
人家给的钱和车,是女儿后半生的,这一年功夫可被平分了,你说公平吗?就按40年人生,平均一年也才一万。 ...

不结婚,是对自己的最大保护
qintian0303 发表于 2025-7-1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给的时候已经是合法夫妻了,法律判决的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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