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网友“南风吹雪”在微博上爆料,自己工作一个月遭到公司违法辞退,未能拿到一分钱工资,公司还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报警驱赶员工。
网友爆料:工作一月遭辞退,索要手续遭驱赶
“南风吹雪”爆料的这家公司名为“海口歆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歆创公司),其于2023年10月10日入职,岗位为平面设计,11月10日被辞退。2024年1月12日,爆料者罗先生向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一开始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谁知道干了一个月说让我离开,给出的理由是试用期不合格。”
罗先生称自己是被口头辞退的,当他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书面文件时,却被歆创公司要求先办理离职手续。而罗先生认为,办理离职手续是要他主动提出离职,他无法答应。
据罗先生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被公司辞退后,罗先生选择继续去公司上班,但其准备坐到工位上时被公司员工强行关闭电脑,遭到驱赶。有员工在视频里表示,罗先生在公司里拍这拍那,影响了整个办公室的正常办公,并声称要报警。
视频截图
另一段视频显示,他向公司高管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时,公司向在场的民警提供了一份纸质文件,当罗先生表示也要看时,遭到公司高管的身体遮挡,并很快拿走了文件。民警在一旁说:“你未办理离职手续,他怎么给你?”并以公司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罗先生尽快离开别人的办公区。而视频对话中,公司负责人表示“你可以去走司法程序”。
罗先生向记者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但该公司始终不愿意向他提供,行为已经违法。
爆料人怀疑:公司大量发布招聘信息,疑似使用廉价劳动力
罗先生称他被辞退至今已过两个月,仍未拿到被拖欠的一个月工资。他已经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罗先生提供的一份短信截图显示,2023年12月20日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答复:“我大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前支付工资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