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女士表示,她们一家人用餐,包含2名婴儿,3名身高不足1米1的儿童,竟全部被按成人标准收取茶位费,对此,她质疑8个月的婴儿根本不能吃海鲜,连碗筷都没拆封,为什么也要交茶位费?
黄女士还提到,餐厅涉嫌“宰客”:海鲜称重使用的黑色塑料袋,一半都是水分;一顿饭3000块,基本都是便宜海鲜。她要求店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回应称:广东这边茶位费一直普遍存在,尽管能够收取茶水费,但依据相关法规,在收取茶水费之前应当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可拒付,未享受服务的婴幼儿也不应被收取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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