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M 发表于 2017-5-17 14:16
A和B,原本就不属于同一范畴。即便在某些形式上有“交集”,但也覆盖不了其本质的差异。
居然说B是A的特 ...
这帅哥一口一个"不同范畴",从原贴到现在,说了不下5遍了!
按大师理论,A和B特性应该完全相同!才能属于同一范畴,进而才能比较!
按此理论,现有教科书得重新改写!!!
例如,教科书上说实数是复数的特殊情形!按大师理论,这是胡扯,一个是复数域,一个实数域,不同范畴的东西,覆盖不了本质的差别!
例如教科书上说拉普拉斯变换是福利页变换特殊情形,按大师理论,这也是胡扯,拉普拉斯是s域,根本不是一个范畴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嘛!!!
最后反问大师,若A=B了,此时还比较个**毛啊!!!自己和自己怎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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