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文件中不建议定义函数
在介绍自定义头文件的章节的时候,编写了一个在头文件中定义函数的实例,通过编译后,程序能够正常运行,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建议的。
因为头文件中一般只会用来声明函数的原型,而不进行定义,否则当头文件在预处理阶段被多次展开后,即便设置了条件编译来防止重复编译的措施,但是函数还是会被多重定义,导致编译不能完成(这应该不会导致多次编译,因为多重定义后,程序会编译失败)。
为什么呢?我们可以先来测试以下。
测试的逻辑
或者说这是测试代码设计的步骤:
首先,在自定义的头文件中严格设置防止多次编译的条件编译,并在其中进行函数的定义;
其次,要在不同的源文件中包含进该头文件,使头文件在预处理阶段被多次展开,并在源文件中调用该函数(也可以不调用而只包含,具体见下方留言);
可是,多个源文件同时编译的时候,只允许一个源文件中有主函数,那么该如何在没有主函数的源文件中调用该函数呢——可以在源文件中定义一个函数,并在函数中调用该函数。
实例代码
下面的实例代码,按照上面的测试逻辑,创建了三个文件,包括一个头文件和两个.c后缀的源文件,代码分别如下:
// test.h
#include "stdio.h"
#ifndef TEST_H
#define TEST_H
void doSomething(){
printf("Hello");
}
#endif
//test1.c 包含主函数
#include "test.h"
int main() {
doSomething();
return 0;
}
//test2.c 不包含主函数
#include "test.h"
void hello(){
doSomething();
}
代码编译的时候,编译器会抛出:
multiple definition of `doSomething' //“doSomething”的多重定义
后续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在头文件中声明函数原型,之后,函数又该在哪里进行定义呢?比如,我们include stdio.h头文件后,并没有对printf()函数进行定义,但仍然可以对其进行调用!那这函数究竟在何处定义的呢?这将在下一个章节中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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