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程序效率 原则7.1 在保证软件系统的正确性、简洁、可维护性、可靠性及可测性的前提下,提高代码效率。 原则7.2 通过对数据结构、程序算法的优化来提高效率。 建议7.1 将不变条件的计算移到循环体外。 建议7.2 对于多维大数组,避免来回跳跃式访问数组成员。 建议7.3 创建资源库,以减少分配对象的开销。 建议7.4 将多次被调用的 “小函数”改为inline函数或者宏实现。 八、 注释原则8.1 优秀的代码可以自我解释,不通过注释即可轻易读懂。 说明:优秀的代码不写注释也可轻易读懂,注释无法把糟糕的代码变好,需要很多注释来解释的代码往往存在坏味道,需要重构。 原则8.2 注释的内容要清楚、明了,含义准确,防止注释二义性。 原则8.3 在代码的功能、意图层次上进行注释,即注释解释代码难以直接表达的意图,而不是重复描述代码。 规则8.1 修改代码时,维护代码周边的所有注释,以保证注释与代码的一致性。不再有用的注释要删除。 规则8.2 文件头部应进行注释,注释必须列出:版权说明、版本号、生成日期、作者姓名、工号、内容、功能说明、与其它文件的关系、修改日志等,头文件的注释中还应有函数功能简要说明。 规则8.3 函数声明处注释描述函数功能、性能及用法,包括输入和输出参数、函数返回值、可重入的要求等;定义处详细描述函数功能和实现要点,如实现的简要步骤、实现的理由、设计约束等。 规则8.4 全局变量要有较详细的注释,包括对其功能、取值范围以及存取时注意事项等的说明。 规则8.5 注释应放在其代码上方相邻位置或右方,不可放在下面。如放于上方则需与其上面的代码用空行隔开,且与下方代码缩进相同。 规则8.6 对于switch语句下的case语句,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完一个case后进入下一个case处理,必须在该case语句处理完、下一个case语句前加上明确的注释。 规则8.7 避免在注释中使用缩写,除非是业界通用或子系统内标准化的缩写。 规则8.8 同一产品或项目组统一注释风格。 建议8.1 避免在一行代码或表达式的中间插入注释。 建议8.2 注释应考虑程序易读及外观排版的因素,使用的语言若是中、英兼有的,建议多使用中文,除非能用非常流利准确的英文表达。对于有外籍员工的,由产品确定注释语言。 建议8.3 文件头、函数头、全局常量变量、类型定义的注释格式采用工具可识别的格式。 说明:采用工具可识别的注释格式,例如doxygen格式,方便工具导出注释形成帮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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