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产品具有可识别功能,只要看到围栏只拉不锈钢丝绳、无室外电子设备,通过手持识别器就可知道该电子围栏是否我的产品,若不是,初步可认定侵权。
关系主要是公安局,但由于该产品性能非凡,不会坏、不会烂,能准 ...
pengjianxue 发表于 2012-9-28 13:09
就看外表不能说明什么,长的一样的产品多的是,你怎么能确定就是你的产品呢.
看到围栏只拉不锈钢丝绳的产品未必就是你的产品,你可以研发,别人也可以研发,也可以申请专利..
你不要想的太简单了,只要是产品你可以做,我也可以做.产品设计多种多样,长的一样内核未必一样...
楼主不要再异想天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