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倔强的拉丁文教师
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拉丁语教师,他有一个很普通的法国名字,叫做弗朗索瓦(Francois Gouin)。在法国教拉丁文教得好好的,突然在1878年的某一天,觉得自己应该学习德语了,于是决定停薪留职一年,到德国汉堡去学德语。当时正是在语法-翻译法统治的时代,而且因为自己是学习拉丁语的大行家,于是他认为最好的学习德语的方法当然是背诵德语语法书和248个不规则动词啦。于是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整10天。弗朗索瓦太有才了,10天的时间他背会了整本语法书和全部动词,于是他兴奋地奔向德国大学的课堂,来测试他的德语能力。“哎呀!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怎么任何语法结构都辨认不出来?怎么没听出一个刚背过的动词?”老弗没放弃,咱是语言专家呀,连希腊语都学过。想起希腊语的词根了,于是老弗又背会了800个德语词根,当然还有各种相关词汇。他觉得这回至少“基本的德语”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他又跑到了大学课堂…“哎呀!怎么还是一个字也不懂呀?”这回这个可爱而倔强的老弗终于放下他语言专家的架子,开始上街上学德语去了。可他的语言能力实在太低,啥也听不懂(无效声音),说的德语还遭到了那些老外的嘲笑,于是羞愧难当,又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翻译歌德和习勒的作品(够猛的)。结果还是“哎呀!”又花了数星期背德语对话,结果还是“哎呀!”于是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背下了三万字的德语字典,结果怎么还是“哎呀!”在德国一年期满,老弗没有学会说德语。他觉得好郁闷,还是啥语言专家啊。
老弗回国了,见到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也见到了一年不见的刚满三岁小侄子。一年不见,小侄子已经是个可爱的,一直说个不停的小话匣子了。记得去年自己出国走的时候,他还只能咿咿呀呀胡比乱画呢,怎么才一年就成这样儿了。他一定有个学习语言的秘密!老弗开始意识到语言教师可能“都搞错了”,外语也许不该这样学。于是他开始天天泡小孩子了,观察和分析他们掌握语言的奇特本领。倔强有时是有回报的,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但倔强有时又限制人的发展。老弗不擅长推销自己,1900年的人们并不了解和广泛使用他的方法,他的发明的续列法Series Method倒是被狡猾的同事贝立兹给“拿来主义”了,创立了著名的贝立兹学校而名利双收,结果很少有人还记得这位说“教师都搞错了”的老弗的功劳。但无论如何,这位倔强的拉丁语老师的痛苦没有白费,一个比较合理的语言教学方法诞生了,弗朗索瓦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了一个人的战争。今天这场战争在全世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在某些地区至今仍阴魂不散。只要语法-翻译法还存在一天,弗朗索瓦那孤独的火炬将永不熄灭!
第二阶段的策略讲到此处差不多了。总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练习听力,而关键是找“可理解性的入。”这种输入可以来自老师,来自多媒体教程,来自外语环境的某些特定场景,等等。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 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 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 参考Series Method, Dialogue Generation。
4, 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 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R26;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