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开的这个帖子,跟帖里确实有人明显存在为了钱的意思,但不是主流,看看相关ID的其它发帖数量和内容就知道了。而这个帖子引起众多关注的原因,除了有“钱味”吸引某些“嗅觉灵敏”的鼻子外,更多的是对长距无线传输的兴趣,毕竟距离越长越实用。不过凡事有度,无线管制法律也是环保法律中的重要一环,大家若是都肆意妄为,这个世界就完了,只是现阶段守法的人往往吃亏。<br /> 顺便对楼主再次重申,在你的指标要求下,唯一合法的手段只能是用具备入网许可证的数传电台,别无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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