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3位红衣主教能否讨论"楼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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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00 发表于 2007-8-2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写完就去灌水了,灌完然后去编译...

中午再回去调试...
古道热肠 发表于 2007-8-2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这玩的,法律意识都不错

    咱论坛楼主是有“改贴”这个权力的,不能候改自已的发贴内容的论坛的确不好,可以去灌开水,再不行就灌高温蒸气。
cnpollux 发表于 2007-8-2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拍一砖

错就错了,说明你思路不严谨,还修改,不好

下次遇到这样就拍照留念,让你改,哈哈
pheavecn 发表于 2007-8-2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LS,我跟你对拍!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没有人的思路一直明明白白,一清二楚。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我等非智者,几乎每虑必失。
总不能要求发帖前还打个草稿。

法律够严肃吗?不也是老改来改去,与时俱进。
 楼主| hotpower 发表于 2007-8-2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语文老师肯定对46楼扣分,标点符号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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