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maychang说的也没错,如果是基于犯法、犯罪这个角度来说的确如你所说。
但是,问题是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就像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是产品的最低标准一样。
以“逆向工程”为目的的所有行为(未经别人直接许可)严格说起来就是“偷”,
是不是达到犯法、犯罪是另一回事。所谓“逆向工程”“消化吸收”只不过是掩盖
“偷窃”行为的脂粉而已。
坦白讲,就技术或其他敏感问题,我都很佩服MayChang的。他对技术问题和
非技术问题的看法都是很有深度的。但是在这一点上不敢苟同。呵呵。
当然,我自己也很很难做到(这不,上网用的xp也是盗版的:$),但是作为一
个目标没什么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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