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包括数的写法。
如下:
----------------------------- 3.3 数
3.3.1 数的印刷 数一般应当用正体印刷。 为使多位数字便于阅读,可将数字分成组,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分成一组,组间留一空隙,但不得用逗号、圆点或其他方式。 数的具书写与印刷应符合GB/T 1.1-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3.3.2 小数记号 小数记号是位于底线上的圆点。在用外文书写的文件中,小数记号可用逗号。 如果数的量级小于1,则小数记号前面应当加零。 注 按 ISO 理事会的决议,ISO文件中的小数记号是逗号,但承认圆点也可作为小数点使用。 当整理版面需要调整字间间隙时,数值的应有间隙不得改变。
3.3.3 数的相乘 数字相乘的记号是“×”或居中圆点。 注 : 1 在用外文书写的文件中,如果用居中圆点作为相乘的记号,则用逗号作为小数记号。 2 在我国数字间的相乘用“×”。 |